十六年前,女儿从学校抱回一条狗,那时家中正好刚刚被入室撬窃,幸好有惊无险。保安指望不上,不妨养条狗试试,嘟嘟就这样进了家门。
回想起来,嘟嘟最大的特点是从来不把自己当做狗 。每晚,它候在门口,必须等家人全部回来,才肯到自己的铺位上睡觉;那时,妻女都在国外,我在做工程,总是深夜返家。每每开了灯,瞧见它蹲在门边,嘴里发出欢快的声音,尾巴摇得像拨浪鼓,周身不禁涌起暖意。稍大些,它就不肯在狗窝里拉屎撒尿,憋得再急,也一定要到楼下方便。我家钟点工说,其他养狗的人家,家里都有一股味道,你们家从来没有。说到钟点工,也有趣事。每次她忙完清洁活,我们递上工钱,嘟嘟看见,必然哇哇叫上一番,不肯放她出门。无奈,只能将工钱放在门口的桌上,让她自取。
许是小女把它抱回家的缘故,嘟嘟跟小女感情最深 。小女出国两年后回家,它一下子就扑到她的怀里,久久不肯下来。前不久,小女在朋友圈里发了一则短文,实录于下——
“十六年前,我从学校抱养了一条被人遗弃的小黑狗回家。害怕爸爸不答应,把小狗寄养在宿舍里,一边在电话里偷偷和妈妈商量。也许是水土不服,不到巴掌大的三月龄小狗 ,刚到家就上吐下泻。是妈妈提早下班,拎着铺了厚厚的法兰绒底垫的狗笼子,去了最好的宠物医院,把它从死神手中救了回来。从此,小小的黑狗有了家 。在我住校乃至出国后,它替我承欢膝下,时时陪伴在父母身边 。九年前,我出国前的一晚,我在爸妈卧室的阳台上搭了小床 ,算作陪伴。临出发前一刻,犹记得自己的眼泪,弄湿了小狗的额头 。而今回想,十六年光阴转瞬即逝。回首一望,那时竟是最好的时光,只是当时不觉得。天堂冷清,小狗昨日去了天堂,葬于青山绿水中。此刻,它的魂魄,该陪伴在妈妈身边,这也许是它最好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