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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奇]中世纪欧洲的底层女性生存状况[15P]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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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层女性,那就是农奴了。而首先大家要明确一点,那就是中世纪不同时期的农奴制情况不同,对农奴们的压迫程度也不同,各地区的具体政策也有差异,因此农奴们的生活有宽松和严酷之分,本文篇幅有限仅以公元八世纪后半叶法国查理曼大帝时期的巴黎地区农奴制情况为例。

在中世纪时,封建领主们占有土地、山林、草原和河流等绝大部分生产资源,这些领主(贵族和修道院等)为了能够更好地管理庄园,会将土地划分成大大小小一系列易于管理的田庄,然后委派信得过的管家代为打理。
管家得到任命之后,又会将田庄分成多个自留地和租赁地,前者由主人家通过管家或其他管理人员经营,后者则被分给各个隶属于领主家的佃户,也就是由农奴来经营,而作为代价农奴们必须无偿耕种领主的土地,服各种劳役,并上缴大部分劳动产品。

农奴们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自由人,但是他们和土地联系在一起,永远不能脱离田地单独存在,并可以随着土地一起出售,但又不是完全的奴隶。
一个查理曼大帝时期法兰西的典型农奴家庭,一般一对夫妻会拥有一间房屋(多为木制)、几个孩子、一小片可耕种的土地(称之为份地)、一片草坪(放牧)和几株葡萄藤(小果园),这些东西虽然看着不多,但为了得到这些东西,农奴们需要付出以下代价:
“两先令的军费,并需要送两桶酒给主人,以求在树林中养猪,每三年他应上交100块木板及50米篱笆。每年冬天,他应耕地,应上交3只小鸡和15个鸡蛋,有需要时应参加劳动,此外,他应上交两先令,以得到一半磨坊(使用权)。

拥有如此物产的一户农奴家庭,他们的春季日常应该是这样的:男人每天早早地起床,带着鹤嘴锄、锄头、铁锹、斧子和镰刀等工具,和只有几岁的儿子一起顶着早春时分的寒冷赶着公牛去往领主的农场工作(他们不吃早饭),他不能迟到,因为一旦迟到,他就会被管家或是监工惩罚,除非他愿意拿一些东西贿赂管家,比如鸡蛋和蔬菜等来逃脱惩罚。

到达农场后,他必须带着儿子和同伴们一起按照管家的吩咐到领主庄园的农田、草坪和树林里工作,每个人每天的工作都有很多,而且工作任务也不尽相同,有的要去安装篱笆,以防止野兔偷吃庄稼,有的要去树林里砍柴并运送柴堆到柴房,有的要修剪果树和葡萄藤的枝条,让果树多长果实,有的人则被安排去修缮和建造房屋。

当然更多的人则要给马匹和公牛套上轭,再系紧犁头和犁刀,然后到耕地里辛苦犁地。由于要驱使牲畜按照命令工作,农奴们必须要不停地叫喊,嗓子喊哑是常有之事,我想农奴在工作的时候一定会一千次诅咒土地和领主、管家一起沉入河底吧。

一个中世纪男性农奴的一天工作基本就是这样,他们只有中午吃饭的时候才能休息,并与同伴闲聊一下,然后紧接着投入下午的工作当中,他们一天中的大多数时候都只能在这样的无聊中度过。按照规定,农奴们每周必须要在主人的田地上劳动三天或三天以上,被管家驱使着干这干那,在工作日里,农奴们的工作基本可以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耕种工作,每个农奴每年都要在领主拥有的土地上,完成一定量的耕种任务,同时还要完成其他的一些重活累活。此外第二类工作就是要在领主的庄园里进行房屋修葺、伐木、采摘、酿酒或搬运等工作,总之就是领主管家要求他们做的一切杂务。
农奴们每周除了在领主土地上劳作的三天外,剩下的几天就可以经营自己的土地了,当然他们在自己的农场上劳动时肯定会付出双倍的力气,毕竟不努力干可养活不了一大家子人。

而作为领主的农奴,除了要服从各种义务,付出自己的劳动以外,农奴还需要定期上交自己的产出和租金,当时的每个农奴都要缴纳许多税赋,就连隶属于修道院的农奴们也是如此,他们先是要缴纳什一税,也就是全年收入的十分之一给教会,接着还要向国家缴纳各种税赋,比如军费,如果农奴隶属于某个贵族,那么他还要再缴纳其他所有贵族设下的税赋。

此外如果农民想要从领主那里获得任何特权,那就要付出额外的代价,比如为了获得在树林里收集木柴的权利,他需要运一车木头到领主的房舍,因为树林里的树木和动物都归主家所有。再比如他想要得到在树林里养猪的权利,那么他就要送几桶酒给主人。比如每三年还要给领主送上一只羊,以求得在领主草地上牧羊的权利,再比如他们还要交人头税给领主,一换取维护,如此种种。

除了为获取特权而上缴的一切外,每个农民还必须上交一部分产物作为自己份地的租金,每年每个农民都要上交3只小鸡、15只鸡蛋和大量修葺房屋的木板,有时他们也会交出几头猪,有的时候也可能是谷物、红酒、蜜蜂、蜡、香皂、油脂或是等价值的货币,通常农奴家庭的收成有三分之一乃至一半都要交给领主,剩下的除去种粮,也只能糊口而已,年成好的时候都是能留下点小钱。

如果农奴还会些手艺,那他还要上交手工艺品,铁匠要为主家锻造刀剑、长矛,木匠要制作一些木板、木桶和家具,车匠要制作马车,至于农奴的妻子也不能闲着,她们每年都要为主人织布裁衣,供其穿戴或是贩卖。
一般农奴的妻子要到主人的庄园或作坊里去,与自己的邻居一起被安排到适合女人工作的区域工作,然后由管家或是领主夫人监督着工作。

她们的工作一般是充当佣人,或是进行纺织、染布和缝衣服等,她们会不断地从管家手里领取亚麻、羊毛等原材料,然后不断地进行加工处理,最后将劳动成果交给管家,她们的生活就是如此,在查理曼大帝颁布的关于女性农奴的工作指令中有详细的记载:
“至于女人们的工作,要适时为她们提供原材料,包括亚麻布、羊毛、毛皮、朱砂、茜草、羊毛梳、起绒草、香皂、油脂、器皿及其他必须物品。要好生照料女人们的工作区域,每所房子和每个房间都应配有火炉和地窖。该区域周围应种植茂密的灌木,大门要坚固,保证他们能够安心工作。”

当女性农奴完成了管家定下的当日工作任务后,她也不能闲着,必须要赶回自己家中,然后去自家的小葡萄园或果园里工作,之后还要给孩子做饭,吃完饭之后还要在继续缝制布匹和衣物,这就是她每天必须要干的事情。

此时她的丈夫和邻居们都在田间工作,因此作为家中仅剩的壮劳力,照看家禽、种植蔬菜、缝补衣物等活计她都要干,必须要辛勤劳作一整天,等到晚上时,她才能见到自己的丈夫,两人能够一起吃一顿饭,之后天黑就要上床睡觉了,农奴们的生活就是如此的朴实无华。
农奴们一般晚上九点前就要上床睡觉,除了造人以外,他们的夜生活很少,因为他们缺少光源,手工制作的简陋蜡烛或油灯只能发出微弱的光芒,而且还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因此大多数普通人只能日落而息。

对于农奴来说,每周除了要在主人和自己的土地上辛苦劳作外,也就只有在宗教节日和周日的时候能够休息一天,因为按照教会的要求,在这些日子里不能有任何奴役和劳作,教会让虔诚的君主们将这一要求变成了法令:
“鉴于上帝的律法及父辈据此颁布的禁令,周日不得有任何奴役。众人不得做农活,不得照顾葡萄藤,不得耕地,不得收割,不得割草,不得搭建篱笆,不得修栅栏,不得伐木,不得采石,不得建房。此外,也不得照顾花园,不得诉讼,不得打猎。只有以下三件事例外:带军出征、运送粮食及为主人举行葬礼。此外,妇女不得纺织,不得摘麻,不得在公众场合洗衣,不得剪羊毛:人们可以在主的日子里休息,到教堂歌颂上帝,感谢上帝为我们做的一切!”

只是在这一天,农奴们还要和教会神父斗智斗勇,因为教会们总是要求农奴们安静地在教堂赞美上帝一整天,服从神父的管理,进行有益身体健康的宗教仪式,但是农奴们却喜欢在这一天娱乐度过,讲故事、唱歌、跳舞才是他们热爱的事情,尤为喜欢听那些法兰西人还没有皈依基督教时就已经流传下来的异教歌曲和异教英雄的故事,而这些娱乐在教会的眼中却相当于是在和“魔鬼共舞”,总是多加阻挠。
农奴和吟游诗人们为了能够娱乐,不得不与教会斗智斗勇,将很多异教英雄的故事套在了查理曼大帝和他麾下著名骑士的身上,换了层皮后继续载歌载舞。
请注意本篇文章所介绍的农奴生活情况,仅为查理曼大帝时期的法兰西地区的农奴情况,所以看起来要轻松温和许多,等到查理曼大帝的帝国分裂以后,贵族势力崛起分权,欧洲各地的农奴制情况就变得更为复杂了,农奴们的生活在后期普遍变差。
为了能够从封地上榨取最大收入,贵族领主们都竭力把依附的农奴固着在土地上,贵族领主们对农奴们的压迫也日益严重,将其每周的工作时间尽可能拉长,甚至还有各种不定期的劳役,剥削得越来越狠,使其缴纳的税赋越来越多,种类更是多种多样,诸如结婚税、通奸税(是的你没看错,在中世纪通奸是要交税的)、窗户税、灶台税、财产税、遗产税(征收额度大约是所有遗产的三分之一)等多如牛毛,到13世纪时,领主征收的这些税赋已经占了农奴们全年收入的40%,此外农奴还要服兵役,到战场上给骑士老爷当杂兵砍,此时的农奴们只能说是勉强度日。
想要投诉?呵呵,农奴们虽然拥有不经审判就不能被杀死或造成伤残的权利,可是领主本人拥有领地内的绝对司法权和所以其他各项权利,农奴的这项权利也基本上等于没有。并且领主手里还掌握着暴力机构,他们养的骑士可不是用来看的,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农奴逃跑到城市里了,当然这也很大程度上促使了欧洲城市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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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4小时前
底层女性长期处于被支配地位,但通过劳动、宗教团体或特殊职业获得了有限自主权。

🏡 家庭角色:责任与束缚
女性是家庭核心劳动力,负责家务、育儿和基础生产(如纺织、腌制食物),但需完全服从男性权威。
丧偶女性可继承丈夫产业并独立经营,但多数情况下仍需男性亲属或领主监督。
法律上女性被视为“家庭财产”,婚嫁由家族或领主决定,自主权缺失。
📖 宗教压迫:从教育到道德审判
教会禁止女性担任神职,甚至用“针扎法”检测她们是否与魔鬼签约——若被刺伤痕无血无痛,便定为女巫。
宗教规定夫妻行房需申请许可,且限制性行为频率,进一步强化女性“原罪”标签。
修道院成为少数女性获取教育的途径,但需以放弃婚姻为代价。
🧵 经济活动:劳动与生存
维度    家庭手工业    农业劳动    特殊职业
常见形式    纺织、刺绣、裁缝    播种、收割、放牧    性工作、街头贩卖
社会态度    默许但低评价    必需但无记录    部分合法但被污名化
自主程度    需与丈夫共同经营    寡妇可独立劳作    西班牙女性需登记纳
🧊 极端困境:酷刑与猎巫
毒舌钩等刑具专门惩罚“话多”的女性,金属钻头会撑裂生殖器。
猎巫运动中,20万女性被指控与魔鬼签约,遭受水刑、火刑等酷刑。
西班牙性工作者虽合法,但政府高税收迫使部分女性转入地下行业。
❗ 要点回顾
底层女性以劳动为生存基础,但始终依附于男性或宗教;
宗教迫害与法律束缚是她们无法逃脱的长期枷锁;
部分女性通过特殊职业获取经济独立,代价是社会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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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oni 金币 +6 - 42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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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4小时前
公元八世纪后半叶,正值中世纪早期的欧洲,封建制度正在逐步形成并深化,农奴制作为这一时期社会经济结构的核心组成部分,其压迫程度与地域政策差异呈现出显著的多样性。以下将从压迫程度的表现、地域差异的成因、法律与习俗的多样性、教会的影响以及农奴的抵抗与适应机制五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以全面揭示该时期农奴制的复杂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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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奴制的压迫程度:多重剥削下的生存困境

在八世纪后半叶,随着罗马帝国崩溃后秩序的瓦解与日耳曼诸王国的建立,土地成为权力的基础,而农民则逐渐失去自由身份,沦为依附于领主的农奴。其压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层面:

1. 人身依附性强化  
   农奴不得擅自离开庄园,婚嫁需领主许可,甚至子女继承权也受限制。这种人身束缚虽尚未完全法典化(如后来的《萨利克法典》影响有限),但在实际操作中已广泛存在。

2. 劳役负担沉重  
   农奴每周需为领主耕种数日(通常为2-3天,部分地区高达4天),称为“周工”(corvée)。此外还需缴纳实物地租(如谷物、家禽)和货币税,尤其在加洛林王朝推行“伯爵庄园”(fisc)管理下,征敛更为系统化。

3. 司法权垄断  
   领主掌握庄园法庭,农奴无权上诉至更高权威。轻微过失可能被处以罚款或体罚,司法成为控制工具而非保护机制。

4. 军事动荡加剧苦难  
   八世纪后期维京人、穆斯林和马扎尔人侵扰频繁,地方防御责任常转嫁于农奴,修筑堡垒、供应兵粮进一步加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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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域政策差异:从法兰克核心到边疆边缘的多元格局

农奴制的发展并非均质推进,其压迫程度深受地理、政治传统与民族融合的影响,主要可划分为三大区域模式:

(1)法兰克王国核心区(今法国北部、德国西部)——制度化压迫初现
在查理·马特(Charles Martel)及其子丕平三世统治下,采邑制(benefice)推广,骑士阶层崛起,大量自由农民因战乱或债务被迫“投献”土地以求庇护,实质上转化为农奴。此地农奴制开始制度化,但尚存较多习惯法保护,如某些村庄仍保留集体议事权。

(2)意大利半岛与伊比利亚地区——残余罗马法的缓冲作用
在意大利,尤其是拜占庭控制的拉文纳等地,罗马法传统较强,部分农民仍保有“隶农”(colonus)身份,虽不自由但权利较明确;而在西哥特统治下的西班牙,尽管《西哥特法典》歧视农民,但伊斯兰征服(711年起)打断了封建化进程,农村结构相对松散,农奴化程度较低。

(3)东欧与北欧边疆——前封建状态主导
在斯拉夫地区、波罗的海沿岸及斯堪的纳维亚,社会仍处于部落或酋邦阶段,大规模农奴制尚未形成。农业生产多以氏族共耕为主,人身依附关系薄弱,直到十至十二世纪才随德意志东扩(Ostsiedlung)逐渐引入西欧式农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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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与习俗的张力:压迫中的弹性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八世纪的农奴制尚未达到后期中世纪那种高度僵化的程度。其压迫虽真实存在,但也受到多种因素制约:

- 习惯法的保护作用:许多村庄通过长期实践形成“村规”,规定劳役上限、公共牧场使用权等,领主若过度压榨可能引发逃亡或暴动。
- 教会地产的相对宽松管理:修道院虽拥有大量土地(如圣高尔修道院、富尔达修道院),但出于宗教伦理考虑,常给予农奴较轻赋税,并允许节日休憩。
- 加洛林改革的双重效应:查理大帝试图通过《庄园敕令》(Capitulare de villis, 约800年)规范庄园管理,反而使农奴义务更加清晰化,客观上加强了控制,但也限制了领主随意加税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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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会的角色:既是压迫者,亦是调停者

教会不仅是最大的土地所有者之一,也是意识形态的塑造者。它一方面通过“神定秩序”理论(如“三个等级”观念雏形) legitimizing 农奴地位——祈祷者(clergy)、作战者(nobles)、劳作者(peasants)各司其职;另一方面,教会也倡导仁慈治理,鼓励领主减免债务、赈济饥荒。例如阿尔昆(Alcuin of York)等神学家强调“正义统治”,对极端剥削构成道德约束。

然而,这种约束多限于言论层面,实际行动中教会庄园同样依赖农奴劳动维持运转。因此,教会的作用更像一个“调节阀”,既支撑体系运行,又防止其彻底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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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农奴的能动性:在压迫中寻求生存策略

尽管处于底层,八世纪农奴并非完全被动。他们通过多种方式应对压迫:

- 逃亡与迁徙:向边疆未垦区(如德国东部森林地带)迁移是常见出路。当时有谚语称“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Stadtluft macht frei),虽正式确立于十二世纪,但八世纪已有类似实践。
- 集体协商与请愿:一些村庄联合向国王或主教申诉,请求减轻负担。加洛林王朝重视中央监督,偶尔会干预地方不公。
- 利用宗教节日争取空间:节庆期间暂停劳役、举行集市,成为农奴交换信息、建立网络的重要机会。

这些行为虽未动摇制度根基,却为日后农奴权利的渐进改善埋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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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八世纪农奴制的过渡性特征

综上所述,公元八世纪后半叶的农奴制正处于从晚期古代隶农制向成熟封建农奴制过渡的关键阶段。其压迫程度因地而异,在法兰克核心地区趋于强化,而在边缘区域仍具弹性。政策差异反映了政治整合程度、法律传统与外部威胁的交织影响。这一时期的农奴既承受着日益加深的依附关系,也在缝隙中展现出惊人的适应力与抗争智慧。理解这段历史,不仅有助于把握中世纪社会结构的生成逻辑,也为反思权力、土地与人身自由的关系提供了深远的历史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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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oni 金币 +6 - 42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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