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组及参赛要求
健身模特女子组根据身高分组,B组为168CM以上。该项目有别于传统健身比基尼与健体项目,注重形体艺术与服装艺术同步展示。
(二)比赛环节
1. 预赛
女士着分体式比基尼泳装(非比赛用比基尼)。预赛仅一轮,裁判根据形体及台风比较评分后决出前六名进入决赛。
2. 决赛
晚装及社交风格服饰环节(分数占比35%):在社交服饰环节选手有个人走台以及展示时间。
运动穿着环节(分数占比35%):需穿着展现运动肌肉线条的运动服饰,风格主题不限,选手有个人走台以及展示时间。
泳装环节(分数占比30%):女士穿着分体式比基尼泳衣(不可穿着传统比基尼)和高跟鞋;在泳装环节集体走台展示,无个人展示环节。包括以下走台展示内容:
选手按照比赛编号依次由面向观众舞台右侧走到定点位置,即可开始个人定点表演,运动员20秒(可前后定点走动),个人定点表演后走至舞台后侧准备进行小组对比展示。个人展示走台时不得超过20s,超时者酌情扣分。
从后端集体向台前走,进行台步展示,到达指定位置后小组站队听指示进行正面10秒,背面10秒,正面自由展示15秒。
在裁决中,主裁判或将指定几位/几对选手出台表演前转和后转。裁判将从中做出比较。
(三)其他要求
不限制造型及规定动作。运动员可自由发挥,编排造型,凸显自身优势。每个造型应有短暂的停留。自由造型是运动员能否表现出艺术化及舞台舞蹈化动作,来展示其肌肉发达程度的表演。
运动员禁止穿着丁字裤泳装、透明服装;可自由搭配饰品及道具,但组委会可提供部分道具以供运动员使用;禁止穿着带有个人赞助商标识或带有明显品牌标识的服饰;除了可以隆胸外,其它部位禁止使用任何填充物或流体来改变肌肉的自然形态,如发现,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