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出行、远程办公给人们带来便捷体验;云展览、线上演唱会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无人工厂”、智慧农场让生产更高效……近年来,从工业园区到田间地头,从公共服务到日常生活,数字技术与各行各业加速融合,数字经济新业态持续涌现,构筑起生动的智慧生活新图景。
进入数字时代,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日益广泛,数字化触角延伸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人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农业等新模式应运而生、快速发展,驱动我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发生全方位的变革。比如,在线课堂、互联网医院、智慧图书馆、智能小区等新场景,不仅能给群众带来便利,也更好满足了大家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再如,在广袤农村,手机成了新农具、直播成了新农活、数据成了新农资,网络直播拓展了销售渠道,让更多特色农产品卖出好价。赋能千行百业、助力城市乡村,“数字+”正展现出强大的影响力、创造力。
数字经济方兴未艾,在服务美好生活的同时,也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蓄水池。近年来,人社部已发布4批56个新职业,前段时间又对拟发布的18个新职业信息进行公示。“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互联网营销师”“在线学习服务师”等一批数字经济催生的新职业,拓展着职业版图。以共享经济为例,数据显示,2020年共享经济服务提供者达8400万人,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新就业形态为劳动者提供了更灵活、更多元的就业选择,在带动扩大就业、促进高质量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让人民群众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为契机,统筹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着力培育更多数字经济新业态,就一定能让数字技术更好造福社会,让更多群众共享数字红利。
推动数字经济新业态持续便民利民,离不开规范有序的制度环境。新业态蕴藏无限潜力,也面临着“成长的烦恼”。如何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何平衡数据开发与隐私保护?……这些都对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段时间以来,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法等法律接连出台,《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先后印发,着力夯实数字经济的法治基石,引导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顺应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趋势,完善数字经济规则制度、提升数字治理能力,才能更好为数字经济新业态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