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人死前托梦是惯例。比方秦可卿给王熙凤托梦,尤三姐给柳湘莲托梦,晴雯给贾宝玉托梦,香菱判词也有托梦之意,暗示林黛玉死后也会托梦……这几人共同点都与“莲、蓉”有关,当是曹雪芹的有意为之。关于秦可卿托梦所嘱之事,王熙凤事后没有听从办理令人扼腕叹息。其实从王熙凤的角度,不是不想办,而是没能力办!
一,秦可卿托梦代指贾家男人无能
(第十三回)秦氏道:“婶婶,你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你如何连两句俗语也不晓得?常言‘月满则亏,水满则溢’;有道是‘登高必跌重’。如今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一日倘或乐极悲生,若应了那句‘树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诗书旧族了!”凤姐听了此话,心胸大快,十分敬畏……
秦可卿死前托梦王熙凤,对贾家“运筹帷幄者无一”的现状一针见血。曹雪芹借秦可卿托梦,说出贾家危机不是主要目的。揭露贾家男人一无是处,不可与之谋,才是关键。
所谓秦可卿托梦,不过是衬托贾家男人无能,不如女人见识。王熙凤是脂粉堆中英雄,自然也能考虑到秦可卿所想。
王秦二女交好,见识相近惺惺相惜。平时闺中密谈论及贾家现状及未来应有之打算。王熙凤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才有所谓秦可卿托梦。主要还是她心中所想。
彼时王熙凤当家不久,大有一番雄心壮志,恨不得做一个力挽狂澜的大英雄。她在梦中尚且治家理政,可见其事业心之强。凡此种种与初涉职场的新人没什么区别。
二,王熙凤的管家权力有限
秦可卿梦中所提,也是王熙凤日常所想。方法是好方法,奈何权力不够,根本实现不了。
荣国府的情况比较复杂。贾赦袭爵,贾政掌家。经济大权都在贾政二房手中,贾琏和王熙凤只是借调来贾政家里帮忙管家,没有决策权。
王熙凤对上要向王夫人负责,对外要向贾琏负责,贾琏更要向贾政负责。荣国府的当家人是贾政王夫人。王熙凤只能管荣国府关起大门,大宅院以内的人事物。超出荣国府以外,属于男人们负责的交往、采买、管理、经营等方方面面一概插手不得。甚至吴新登管的银库,钱华的买办事宜,她都无权插手。
(第三十六回)凤姐忙笑道:“姨娘们的丫头,月例原是人各一吊。从旧年他们外头商议的,他们外头又扣着,难道我添上不成。这个事我不过是接手儿,怎么来,怎么去,由不得我作主……他们说只有这个项数,叫我也难再说了。
王熙凤的话有出入也是事实。区区荣国府尚且如此,更何况秦可卿梦中所托付涉及贾家发展,需要拿出去由族长贾珍牵头召集族人商议。
贾家男人运筹帷幄者无一,自然不会有结果。王熙凤只能眼看着利益子孙的好办法无人用,却掏光家底修建面子工程大观园,迎接贾元春省亲。此举对她的职业生涯是致命打击。
三,王熙凤的私心消磨了志向
王熙凤一腔志向不得施展,很快就随波逐流变得更坏。
荣国府的经济大权都在二房贾政王夫人手中,贾赦长房虽然袭爵却只有年底分红的资格。推测是贾代善死前担心贾赦不成器败光家底才奏请皇帝恩准的安排。否则贾家无人敢如此安排。
王熙凤只是赚工资,年底等分红。就像第七十五回贾母分她一碗粥,却给贾宝玉贾兰吃肉暗示的那样。好处都在二房手中。
她虽然是嫡长孙媳妇,却有丈夫没儿子,一年收入远不如寡妇李纨。第四十五回她给李纨算账,言语中充满妒忌。还被写进李纨判词“如冰水好空相妒”。
王熙凤付出的多,心里不平衡,不免借荣国府的钱生钱,又放高利贷,又包揽诉讼,拼命敛财,尝到甜头后一发不可收拾……
第六十五回「蒙回前总批:笔笔叙二姐温柔和顺高凤姐十倍,言语行事胜凤姐五分,堪为贾琏二房,所以深着凤姐不念宗祠血食,为贾宅第一罪人。纲目书法!」
脂砚斋评王熙凤为“贾宅第一罪人”源于她私心越重,知法犯法,以权谋私,当初振兴贾家的雄心壮志也消磨殆尽。她没有儿子,贾琏又与她离心离德。逼着她只能趁贾宝玉结婚前的有限时间在王夫人家中敛财。这也是她与王夫人姑侄决裂的原因。
王熙凤的经历,完美诠释了职场新人到老油条的过程。她的雄心壮志借秦可卿托梦展现出来,却被现实击溃,开始同流合污甚至变得更坏。最后“一从二令三人木”,她被休后“哭向金陵事更哀”而惨死,算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