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围绕林黛玉和薛宝钗二人的话题大多是和“爱情”相关,那么秦可卿和妙玉可以算是金陵十二钗里最神秘的两位女子了。
即使是在红学研究中,秦可卿也有着非常大的争议,围绕秦可卿身世和结局的研究不仅衍生出许多未解之谜,也得出了许多颠覆性的结论。
87版《红楼梦》将秦可卿原本的结局改编成“淫丧天香楼”,算是完成了红学家们长久以来的一个心愿,因为根据对批语的考证以及严谨地分析,红学家发现秦可卿并非是因病而逝,相反,她的死扯下了宁府最后一块遮羞布,从此贾府的衰败已成定局。
能够抽丝剥茧般地驱散围绕在《红楼梦》周围的点点迷雾,还原其本来的样子,我想这也是红学诞生时的目的和初心,那么我们就来看看秦可卿缘何是“淫丧”而非“病故”。
一、修改后的秦可卿结局
在《红楼梦》第十回到第十三回,原文清楚详细地描写了秦可卿是得了某种奇怪的病,用药调理后也未见好转,最终病逝。文中不仅提到秦可卿患病时的症状,并且还开了一份详细的药方。
有人曾将秦可卿的症状抄下来拿给一位中医看,中医分析此病应该是气血不足外加过度忧虑引起的月经不调。后又将药方拿给这位中医看,中医说这基本上就是对症的药,并无特别之处。
由此可见秦可卿是死于某种妇科疾病,而且原文所描述的症状和开出的药方没有任何问题,也就是说秦可卿病逝虽然在意料之外,但无特别的含义或暗示,属于正常病逝。
二、秦可卿的真正死因
有时候,太过正常的结局反而会显得不正常,尤其是对于秦可卿这样充满谜团的人物而言。此外,作为公公的贾珍在秦可卿丧礼上的种种反常和僭越之举,也不由得引人怀疑。那么秦可卿之死是否真的另有隐情?
在全书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十二钗命运由此被揭示。其中,有些人物的判词写得比较隐晦,比如林黛玉和薛宝钗,而有些人物命运的判词却写得很清晰,一目了然,比如秦可卿。
林黛玉结局的判词是“玉带林中挂”,很多读者据此分析林黛玉应该是上吊而亡,但这个“挂”字究竟是具象描写还是抽象比喻,谁也不能确定。毕竟批语说过“晴为黛影”,晴雯是在病痛折磨中叫了一夜娘亲而死,如此看来,林黛玉病逝也不无道理。
反观秦可卿的判语则没有任何歧义了,原文写到“后面又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随后的判词提到“画梁春尽落香尘”。由此可知,作者原本应该是写秦可卿上吊而亡。
此外,还有一处文字可以证明秦可卿是自缢而亡,却是在后四十回。在第一百一十一回,鸳鸯为贾母守灵时,打算寻短见,刚跨进门,只见灯光惨淡,隐隐有个女人拿着汗巾子好似要上吊的样子。
鸳鸯走到跟前仔细一看,觉得冷气侵人时就不见了。鸳鸯呆了一呆,退出在炕沿上坐下,细细一想道:“哦,是了,这是东府里的蓉大奶奶啊!他早死了的了,怎么到这里来?必是来叫我来了,他怎么又上吊呢?”
注意这里鸳鸯说的是“又上吊”,可见秦可卿之前曾上过吊,这便是秦可卿的真正死因,与秦可卿的判词相吻合。
高鹗续补时,作者已经将秦可卿的结局删改了,他并不知道最初的情节,即使有所怀疑,也应该会遵从作者最终的修改结果。所以此处应该是曹公原稿,不然,能做到此等细微处的吻合,可是一件非常难的事,除作者外无人可做到。
据此可知,关于秦可卿的结局,作者将最初的“自缢而亡”修改成“因病去世”,而且秦可卿结局的修改应该是在很后面,起码是在全书写完之后,故而有前面提到的几处矛盾。
三、关于秦可卿原本的情节
秦可卿的判词写道:“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后来的判曲又写道:“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情既相逢必主淫”说明秦可卿逃不开一个“淫”字,虽然这个词实在不雅,但在作者的设定中,秦可卿应该是一位淫荡的女子,表现在伦理情欲方面。当然“淫荡”并不意味着秦可卿是个恶毒之人,相反秦可卿应该很温柔。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意思是不要总说荣国府子弟不肖,贾府风气败坏是从宁国府开端,风气哪里坏,就从秦可卿开始。
为什么是秦可卿呢?因为第七回焦大醉骂的很清楚,“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爬灰是指公公和儿媳妇私通,很明显是指贾珍和秦可卿,二人的不伦之举反映了贾府荒淫 靡乱的现状,这样的家族又何能言长久,故曰“败家的根本”。
批语写道秦可卿结局是“淫丧天香楼”,这一点87版《红楼梦》主创人员考证的非常清楚,并根据研究成果和批语还原了原本的情节,这在87版影视中有详细的演绎,大概剧情为秦可卿在天香楼私会贾珍,后来被发现,于是在天香楼上吊自杀。
四、秦可卿的结局为何被修改
值得注意的是,此番修改秦可卿原有结局的不是别人,正是作者自己。这其中又有什么缘故呢?
《红楼梦》最初创作不可避免地受到明清小说涉及情欲等通俗路数的影响,加之其本身是世情小说,行文叙事逃不开一个“情”字,“情”有“纯情”“薄情”“痴情”“怨情”“糜情”之分,而唯有兼具这些情,方能道尽这熙熙攘攘的世俗人情。
此外,作者在全书最开始就将秦可卿描写成放纵情欲、有悖人伦之人,这样的设定可以作为一个切入点,逐步展现荣宁两府的男丁沉迷声色犬马,不思进取的现状,揭示了贾家衰败之必然。
至于修改原来的情节的原因,畸笏叟的批语这样解释: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固有魂托凤姐及贾家后事二件,的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原因总结有二:其一,秦可卿之事为作者之家事,故为“史笔”,因此事有违伦理,实为家丑,不宜宣扬。其二,畸笏叟认为秦可卿死后曾魂托凤姐,嘱咐贾家后事,其人可悲,其心可悯,故让芹溪(曹雪芹)删去。
五、总结
畸笏叟和脂砚斋两人都主张将秦可卿真正的死因隐去,所以即便是在前八十回已经定稿,不宜再大肆改动的情况下,曹雪芹最终还是将秦可卿之死删改,这导致《红楼梦》第十回的字数相较于其他回目少了近一千字,且秦可卿症状和药方的描写又占了将近千字,不免有凑字数的嫌疑。
插句题外话,从秦可卿结局修改一事来看,我们是否可以猜测,《红楼梦》的创作也许不只有曹雪芹一人,畸笏叟与脂砚斋可能也参与了《红楼梦》的创作,曹雪芹是主笔人,其他人负责校阅与部分创作,因而每个人都有很大的话语权。畸笏叟和脂砚斋极有可能是曹家人或与曹家关系密切之人。
后数十回手稿未曾像前八十回那样经过润色,抄录,重评,最终定稿,也可能是因为主创团队在后期的创作理念上发生了分歧,导致在敲定结局时未能达成一致,故而长久的搁置了。
话说回来,秦可卿结局的修改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红楼梦》对于女性的尊重,讴歌了女性之美。相较于其他三大名著,《红楼梦》将视角聚焦于那些“举止见识出于须眉之上”的闺阁佳人,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伟大的进步。
在封建时代,女性的地位一直被刻意地压迫和忽视,行为更是受到诸多限制。盛世时女子崇尚三从四德,夫权为上;乱世时又被视为红颜祸水,承担祸国之责,可以说数千年的封建礼教对女性是非常不公平的。
此次秦可卿结局的修改,可以看作是《红楼梦》创作者对女性长期受压迫的主观上的怜悯和反抗,他们不忍心看到温情缱绻,柔情似水的秦可卿成为家族衰败的替罪羊,明知修改结局是瑕疵之笔,让珠玉微损,但最终还是修改了。
这也是《红楼梦》不同于《金瓶梅》的地方,《金瓶梅》是“有情皆孽,无人不冤”,而《红楼梦》是“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