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武德八年(625年),唐高祖李渊设壁州,治诺水县,即今四川巴中通江县。壁州盛产一种竹鞭,它生在断裂的岩壁中,历经风吹日晒、冰雪覆盖,弹性好、韧性强,最适合制成鞭子。由于交通不便,壁州鞭的产量又少,故十分名贵。
恰恰就是这样一根竹鞭,引出了两位诗人“以鞭自喻”的精彩对吟。元和五年(810年)正月,御史元稹和宦官刘士元先后投宿华阳县敷水驿,刘士元蛮横地占据了元稹的客房,并用马鞭打伤了元稹,此事一时轰动朝野。刘禹锡听说后,寄赠了一只文石枕和一首诗给元稹。元稹回赠了一根壁州鞭和一首答谢诗,刘禹锡再以《酬元九侍御赠壁州鞭长句》一诗赞扬了元稹正直不阿的节操:
碧玉孤根生在林,美人相赠比双金。初开郢客缄封后,想见巴山冰雪深。多节本怀端直性,露青犹有岁寒心。何时策马同归去,关树扶疏敲镫吟。
首联视元稹为“美人”,这既是对元稹赠诗“野人酬赠壁州鞭”一句中自谦“野人”的回应,也是对其相貌俊逸、才德出众的评价。屈原在《离骚》中常以香草美人比喻忠贞之士,这种隐喻传统也体现在这联中。刘禹锡认为元稹虽然处在“巴山冰雪深”这样的逆境,依然保持着傲然挺立、虚心劲节的品格,恰似壁州鞭那“多节本怀端直性,露青犹有岁寒心”的风骨,同时勉励元稹继续锤炼自己的意志,永葆宁折不弯的气节。正是他们共同具有旷达乐观的胸怀与不改志节的操守,两人终其一生保持着挚友的关系。
无独有偶,唐代名相陆贽也曾获赠一根竹鞭,或许也是壁州鞭,但陆贽却拒绝了。唐德宗为此请人告诉陆贽“卿清慎太过”,“如鞭靴之类,受亦无伤”,一鞭一靴这样的小礼物,收下也无伤事体。陆贽不但再次拒绝,并上奏唐德宗道:“监临受贿,盈尺有刑,至于士吏之微,尚当严禁,矧居风化之首,反可通行!贿道一开,展转滋甚,鞭靴不已,必及金玉。”他认为自己身居相位,一旦贿赂的途径经他之手打通,收受鞭靴的贿赂之风便会愈演愈烈,最终一定会发展到赠金送玉。
陆贽认为自己肩负着引领社会风尚的责任,不仅不能带头收受他人的贿赂,更不能面对行贿受贿的行为视而不见。他之所以拒绝别人赠送的鞭靴等物品,就是带头自律,守住“拒贿”防线,防止“鞭靴之类涓流不绝”而致“溪壑成灾”。他还告诉世人“不受乃其常理”。陆贽正是因此得来后人对他的高度评价。
一根壁州鞭,彰显了一个人的气节与品行,今人读到这两则故事,应有所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