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990阅读
  • 0回复

[法律解释]父母遗留房屋不过户,有何法律后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假正经也

UID: 1801544

精华: 136
级别: 玉清道君
 

发帖
107610
金币
88207
道行
18910
原创
538
奖券
560
斑龄
0
道券
291
获奖
0
座驾
设备
摄影级
在线时间: 12605(小时)
注册时间: 2013-05-07
最后登录: 2023-06-17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9-01-20
— 本帖被 gtx480 执行加亮操作(2019-01-27) —

     张律师:
    我家碰到一个问题难以解决,特向你求教。我们兄妹六人,父母遗下一套房屋,每年祭奠父母时均会一起聚在该房屋内。因此该房屋一直未予以分割,产权证上还是父母的名字。现在我们兄弟姐妹也老了,病也多了,小辈们的经济状况也不一样,于是有姐妹提出我们自己商量确定一下权利(即份额),然而大哥不同意,认为:父母的房子在,家就在,分割了父母的房产,家也就散了。我们不清楚如果这样不分割、不过户父母遗留的房屋,以后会有什么后果。故请你解答一下。谢谢!

    小青
    小青:

    对于该问题本人就事论事简单说一下:

    一,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因此,我们国家对于房屋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即在一般的情况下,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该房产就是谁的财产。现在该房产是登记在你们父母的名下,那么该房产还是你们父母的财产,别人是无法直接处理的。从严格意义上讲,就是不可进行买卖、出租等活动。另外,由于你们不是产权人,所以你们也不可以出租。签订合同人的名字与产权人名字不一样,交税时也有区别,写产权人的,但产权人已经死亡,无法交税;写继承人的名字,但产权不是继承人的,必须讲清楚该房产的出租所得归继承人所有从而交税。从法律上看,由继承人来行使上述两项权利是有瑕疵的。

    二,由于父母遗留的房屋未过户,使该房屋的权利一致处于不确定的状态,那么权利义务也处在一个不确定的状态。对于房屋的保管、维修、使用等问题都处于不确定状态。特别是遇到被征收或家人改变主意较易引起纷争,影响彼此的感情。因此确定权利、义务是很重要的,应尽快使房屋的权利确定下来。如果你们这一辈将此事处理好了,由你们决定事情解决的方案,你们的小一辈将来也少争议。当然,这些是我的建议,是否要处理该房屋,最后还是要你们自己决定。
    (作者   张建伟  以上均系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1条评分金币+15
gtx480 金币 +15 - 2019-01-27
山庄提示: 道行不够,道券不够?---☆点此充值☆
 
快速回复
限120 字节
认真回复加分,灌水扣分~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