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新三板市场逐步构建完善了“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发行融资制度和市场化的并购重组制度。
Choice数据显示,自2014年以来,已有8633家企业在新三板完成募资4910.43亿元。
以往,新三板公司股票发行,需要先召开董事会审议《股票发行方案》,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再报股转系统审核。整个过程,快则1-2个月,慢则耗时小半年。
此次股票发行制度,主要进行了五个方面的改变:
一是实施并联审查机制,将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主办券商及律师出具意见等外部发行程序调整为并联运行,将全国股转公司审查介入时点提前至发行方案等信息披露环节,将出具备案登记函环节的审查内容简化为发行数据核验比对,缩短募集资金闲置时长。
二是推出授权发行制度,规定了“年度股东大会一次决策、董事会分次实施”的授权发行制度,提高小额发行决策效率。授权发行制度推出后,挂牌公司小额融资内部决策时间可以缩短15天以上。
三是坚持负面清单管理,优化募集资金监管要求,对不以融资为直接目的的发行,不再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用途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对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不再强制要求量化测算。
四是明确关联方回避表决要求,对不同情形下表决权回避制度的执行进行了规定,防范监管套利。
五是明确终止备案审查情形及相关风险配套防控机制,落实规则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股转系统针对小额发行进行了制度创新,规定:挂牌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范围内发行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