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为宝玉病补孔雀裘。她死后,宝玉作了篇名曰《芙蓉女儿诔》来纪念她。她就是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首,贾宝玉房里的四个大丫鬟之一晴雯也!
林语堂曾经评价说:“晴雯坏处,在其野嘴烂舌,好处在其烂漫天真。”红楼中谁是心灵手巧的“狐狸精”?
晴雯第一次正面出场是在第八回,宝玉从梨香院饮酒归来:晴雯先接出来,笑说道:“好,好,要我研了那些墨,早起高兴,只写了三个字,丢下笔就走了,哄的我们等了一日。快来与我写完这些墨才罢!”宝玉忽然想起早起的事来,因笑道:“我写的那三个字在哪里呢?”晴雯笑道:“这个人可醉了。你头里过那府里去,嘱咐贴在这门斗上,这回子又这么问。我生怕别人贴坏了,我亲自爬高上梯的贴上,这会子还冻的手僵冷的呢。”宝玉听了,笑道:“我忘了。你的手冷,我替你渥着。”说着便伸手携了晴雯的手,同仰首看门斗上新书的三个字。
这一段写得太有趣了,把两个小儿女的情态描写得淋漓尽致。晴雯天真烂漫,完全把自己当作主人了,毫无顾忌称你道我。由此看出晴雯待人接物方面有点“随随便便”。晴雯并不是陪着宝玉一起长大的,自始至终都跟宝玉没有发生性关系,她不像袭人那样可以拿性来说事。晴雯就是晴雯,依然我行我素。
《红楼梦》一书中曾两次写到晴雯的指甲,一次晴雯生病,胡庸医为晴雯把脉一段文字:“晴雯从幔中伸出手去。那大夫见了这只手上有两根指甲,足有二三寸长,尚有金凤花染的通红的痕迹。”想一想,晴雯作为一个下人,是不是很时尚?是不是很牛逼?还有一次在第七十七回“俏丫鬟抱屈夭风流”中,晴雯拭泪,把那手用力拳回,搁在口边,狠命一咬,只听“咯吱”一声,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咬下,拉了宝玉的手,将指甲搁在他手里。书中对于其她女孩子的描写,不论是小姐还是丫鬟,都没有再提及第二人有晴雯这样的一副指甲。干活的人,留了长指甲都嫌碍事,别提两三寸了。
可是,第五十二回“勇晴雯病补孔雀裘”中,把“二三寸长指甲”的晴雯补孔雀裘描写的栩栩如生,也许是曹雪芹为了进一步突出晴雯心灵手巧的人物形象吧?婆子去了半日,仍就拿回来,说:“不但织补匠,能干裁缝、绣匠并做女工的,问了,都不认的这是什么,都不敢揽。”红楼中谁是心灵手巧的“狐狸精”?
晴雯道:“这是孔雀金线的。如今咱们也拿孔雀金线,就像界线似的界密了,只怕还可混的过去。”晴雯先将里子拆开,用茶杯口大小一个竹弓钉绷在背面,再将破口四边用金刀刮的散松松的,然后用针缝了两条,分出经纬,亦如界线之法,先界出地子来,后依本纹来回织补。补两针,又看看;织补不上三五针,便伏在枕上歇一会。宝玉在旁,一时又问:“吃些滚水不吃?”一时又命:“歇一歇。”一时又拿一件灰鼠斗篷替他披在背上,一时又拿个枕头给他靠着。急的晴雯央道:“小祖宗,你只管睡罢!再熬上半夜,明儿眼睛抠搂了,那恰怎么好?”
宝玉见他着急,只得胡乱睡下,仍睡不着。晴雯已嗽了几声,好容易补完了,说了一声:“补虽补了,到底不像。我也再不能了!”“嗳哟”了一声,就身不由主睡下了。
晴雯死了,“痴公子”宝玉用晴雯素日所喜之冰鲛縠一幅,楷字写成,名曰《芙蓉女儿诔》,前序后歌;又备了晴雯素喜的四样吃食。于是黄昏人静之时,命那小丫头捧至芙蓉前,先行礼毕,将那诔文即挂于芙蓉枝上,乃泣涕念曰:“。。。。。。”
宝玉看着,眼中泪直流下来,连自己的身子都不知为何物了,一面问道:“你有什么说的?趁着没人,告诉我。”“我死也不甘心:我虽生得比别人好些,并没有私情勾引你,怎么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晴雯哭道:“你去罢!这里腌,你那里受得?你的身子要紧。今日这一来,我就死了,也不枉担了虚名!”
脂砚斋:“晴雯为聪明风流所害也。一篇为晴雯写传,是哭晴雯也。非哭晴雯,乃哭风流也。”
晴雯的悲剧告诉读者: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做事之前要学会先做人;独处守心,群处守嘴,否则,会招致横祸。(文/姜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