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证与索隐之争
中国红楼梦学会常务理事杜春耕先生一直痴迷红学,他购买与收藏了大量珍贵的《红楼梦》版本及资料。一谈到《红楼梦》,杜春耕就难掩激动之情:“在四大名著里,只有《红楼梦》单独成了一门学问,叫作‘红学’。但是,也只有《红楼梦》存在的疑问最多,许多令人不解的谜团至今仍未能解开。比如数百年来,我们一直在争论曹雪芹到底是谁?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这是毫无疑问的,但《红楼梦》的作者是否只有曹雪芹一人?这些问题我们都没有搞清楚。红学首先应当是研究《红楼梦》作者与成书的学问,但是百年来,我们一直在蔡元培与胡适的索隐与考证之争的圈子里打转,没有走出胡适对《红楼梦》作者的考证结果。”
20世纪初,以蔡元培为首的索隐派和以胡适为首的考证派关于《红楼梦》的争论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影射与索隐是中国文学创作、批评的一个传统,《红楼梦》开篇即说“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因此探索故事背后隐去的真事,也不能说是全无道理。蔡元培认为,《红楼梦》的主要人物都生活于康熙时期,“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而对自己的《石头记索隐》,蔡元培很有信心:“自以为审慎之至,与随意附会者不同。”但是,这一理论并不被主流学界所接受。
最激烈反对蔡元培的当属胡适。胡适以“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为口号,扛起了考证派的大旗。他的考证结果最后结集为《红楼梦考证》,不仅证明曹雪芹(胡适认为即曹寅孙子曹霑)是《红楼梦》的作者,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还得出了《红楼梦》是曹雪芹自传的结论。“这也是目前大家普遍认同的观点,当时胡适显然占了上风。”但实际上,胡适与蔡元培谁也没能说服对方,双方后来借用题序、写跋的方式又有交锋,只是考证自传说在当时成了主流。胡适的本意在于提倡借助对作者和版本的考证,传播科学的研究方法,但后来的发展显然偏离了这一思路。经过这一论争,胡适的观点至今仍然被当成“不刊之论”。
“走出胡适对《红楼梦》的考证结果,并不是说胡适的研究方法是错误的,而是我们应当跳出胡适的论证思路和结果,继续‘求证’。”杜春耕说,“胡适的观点并不能完全解释《红楼梦》的作者与成书问题,特别是《红楼梦》中的诸多矛盾。”比如,甲戌本(甲戌本因书中有“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而得名,一般被认作是现存最早的《红楼梦》版本)第一回【眉批】就说:“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后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可见,开卷的这篇楔子并不是曹雪芹所写。类似的还有第五回【侧批】:“一路设譬之文,逈非《石头记》大笔所屑,别有他属,余所不知。”这些批语都指出了《红楼梦》的部分原文并非出自曹雪芹之手。另如刊刻《红楼梦》的清代书商程伟元在序言中也说:“《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先生删改数过’。”删改数过,即删改数遍,可见《红楼梦》的作者与成书情况在当时就已经不清楚了,唯一能断定的是曹雪芹对这本书进行过删改。究其根源,胡适只是假设,然后找来了一些证据推论,但推论是否合适合理,从目前来看,还欠缺实据。
书中矛盾重重
“《红楼梦》中的矛盾太多了,但是嗜红者往往把它视为经典,有意地忽视这些矛盾。”杜春耕介绍,“牛津大学教授霍克思(David Hawkes)英译《红楼梦》时已经发现了书中很多矛盾的地方。”“译者译一本书,对书中情节是否连贯,文字有无优劣,有时候比作者还要清楚。就如第六十七回尤三姐和她耻情归地府的情节,霍克思认为是很晚才穿插进书里去的。”而李拓之在《〈红楼梦〉的瑕疵》一文中则指出了《红楼梦》中文字“繁复重犯”和曹雪芹不避“寅”“宜”讳等问题。杜春耕说:“《红楼梦》里的矛盾,比如黛玉与宝钗的年龄、金陵十二钗正钗的提法等等,都是极明显的例子。”
1.黛玉的年龄。第二回中,贾雨村初执林府西席,黛玉时年五岁。只过了一年(“堪堪又是一载光阴”),至第三回黛玉初入贾府,王熙凤问黛玉“妹妹几岁了”,己卯本、梦稿本都答曰:“十三岁了。”而第三回回目也有蹊跷,甲戌本作“荣国府收养林黛玉”,己卯本、庚辰本作“林黛玉抛父进京都(都京)”,甲辰本、舒序本作“接外孙贾母惜(怜)孤女”,其他各本与此略同。以林家的条件,黛玉需要被“收养”吗?而林如海健在,作者为何称黛玉为“孤女”?“抛父进京”,那么黛玉进贾府是她自己的选择吗?不同回目所体现的作者意图,相互间似乎也是格格不入。
2.宝钗的年龄。宝钗初进荣国府时,年方十四。而第二十二回,贾母让王熙凤操办薛宝钗入贾府后的第一个(十五岁)生日。书中在不满一年的时间里,陆续发生了元春加封贤德妃省亲、兴建大观园、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秦钟贾宝玉闹学堂等等诸多故事,而这些故事定然不是一年的时间维度能够涵盖的。
3.金陵十二钗正钗的提法前后不同。在第五回梦游警幻仙境时,贾宝玉曾翻看《金陵十二钗》的正册、副册、又副册,这十二正钗分明是黛玉、宝钗、元春、探春、迎春、惜春、湘云、妙玉、凤姐儿、巧姐、李纨、秦可卿。而在第四十九回,批语则说“此回系大观园集十二正钗之文”,这时十二正钗变成了李纨、迎春、探春、惜春、宝钗、黛玉、湘云、李纹、李绮、宝琴、邢岫烟、凤姐儿,比第五回多了李纹、李绮、宝琴和邢岫烟,少了元春、妙玉、巧姐、秦可卿。
4.王熙凤的年龄。第四十九回中说:“叙起年庚,(众女及宝玉)除李纨年纪最长,他十二个人皆不过十五六七岁,或有这三个同年,或有那五个共岁,或有这两个同月同日,那两个同刻同时,所差者大半是时刻月分而已。”按这种说法,凤姐儿至多十七岁。而在第六回,刘姥姥一进大观园时,就说凤姐儿“不过十八九岁”。其实,不只凤姐,这段说词与其他人比如惜春的年龄也很难对上。
“《红楼梦》中的矛盾其实还有很多,这里只是举了一些浅显的例子。如果《红楼梦》是曹雪芹一人所写,照理不应出现这么多的前后矛盾;而且不仅正文有矛盾,很多批语也前后矛盾。”杜春耕说,“有的人把脂砚斋重评本的某些版本当成伪书,有的人就断定《红楼梦》不是曹雪芹写的,这些都是很极端的观点,并不可取。应当打破思维定式,从书本身寻求解决矛盾的思路。”
“增删五次”是关键
“我们读《红楼梦》,都会认为这本书应当存在一个完善的、最后的底本。但是事实上,从上述的谈论中,我们可能已经怀疑这本书不止一个作者,而曹雪芹只是其中比较重要的一位作者。这可以先从《红楼梦》的书名说起。”甲戌本《凡例》:“是书题名极多,《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意思是说,《红楼梦》是用来总括其所有出现之异名的,比如《石头记》《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等。一本书为什么会出现几种不同的名称,仅仅是同书而异名吗?
甲戌本第一回说:“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石头记》应当是《红楼梦》的本名,而空空道人是书中角色,名字本身就是虚构的;而吴玉峰、东鲁孔梅溪、曹雪芹与脂砚斋四个名字,虽然不一定是真实姓名,但应当是确有其人,尤其是曹雪芹和脂砚斋。而曹雪芹对《红楼梦》最大的贡献就是“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程伟元所谓“删改数过”)。
甲戌本的这段话是解读《红楼梦》成书的关键。即《石头记》本身应当有一个底本,吴玉峰增删润色后,改名为《红楼梦》;而后孔梅溪再加修改,改名为《风月宝鉴》;曹雪芹删改数过后,易名为《金陵十二钗》;至脂砚斋抄阅修改并加评点,仍用《石头记》,就形成了今天我们所看到的各个版本的《红楼梦》。曹雪芹以前的吴玉峰等人修改《红楼梦》的事情几不可考,但脂砚斋却是加工过《红楼梦》的。如庚辰本第二十二回【眉批】:“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明确说凤姐点戏情节为脂砚斋所写。
“甲戌本的这段话已经很好地回答了《红楼梦》的成书问题,只是我们通常不重视这段话,而沉陷在胡适和蔡元培的争论里。”杜春耕说,依照这段话,曹雪芹对《红楼梦》做了大量的修改工作,所谓“增删五次”,就意味着应当形成了五个不同的《红楼梦》底本,而他未能最终完成修改工作就去世了(脂砚斋批语:“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还没有来得及整理出一个完美的本子来,所以由脂砚斋在曹雪芹整理的诸多不同《红楼梦》底本基础上,进行了一些章节和文字的处理。
《红楼梦》中的诸多矛盾,其实与曹雪芹未能最终定稿有关系。增删五次,每一底本在回目、故事的安排与衔接上就不尽相同,所以脂砚斋在整理时综合利用这些本子,将不同底本的内容以他的思路进行拼合整理,也就产生了年龄矛盾、十二正钗前后不同等诸多问题。比如上面提及的宝钗年龄问题,很明显中间那些不可能在一年内发生的故事是从其他本子里插进来的;而黛玉初进贾府,一说6岁,一说十三岁,这是两个不同的有关黛玉的故事底本所致。这种例子在《红楼梦》里还有很多,使得书中前后环节之间不能完美衔接。“但是,从已发现的脂评本我们也能看出,脂砚斋对《红楼梦》的回目和文字,甚至包括情节,都有他的增删润色。因此,脂砚斋其实也是《红楼梦》的作者之一。”杜春耕说。
“《红楼梦》经过了不同作者的长时间润色,在曹雪芹和脂砚斋手上得以最终成形。但是曹雪芹和脂砚斋究竟是谁?《红楼梦》成书的具体细节是什么样的?这些问题还需要学界的同人们进一步努力探究。”杜春耕感叹,“红学研究不能舍本逐末,应当先在作者与成书的问题上苦下功夫,打好研究的‘基石’,然后才能构筑起红学的‘大厦’。跳出过去学人的思维,借助但不囿于胡适对《红楼梦》的考证,‘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才是红学未来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