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垂拱元年,苏良嗣拜相,同时兼任西京留守。一天,管理皇家西苑的尚方监裴匪躬,建议把禁苑中多余的果菜拿到市场上卖。这事看起来没什么大不了,不就是把宫内吃不完的果蔬,拿到市场上去换些钱吗?然而,苏良嗣断然叫停,说:“昔公仪相鲁,犹能拔葵去织,未闻万乘之主,鬻其果菜以与下人争利也。”听后“匪躬遂止”。
这里需先弄清两个关键词。一是“拔葵去织”。典出鲁国宰相公仪休,意思是说做官的不能与民争利。苏良嗣此处用此典,显然是要借古人,来支持自己的观点,说明自己做法的正确性。二是“下人”,应是指长安郊区的菜农,进而也可理解为广大老百姓。
本是一件小事,但苏良嗣何以会这般“小题大做”呢?道理很简单,这样做会对民生造成冲击和伤害。其一,对于裴匪躬来说,禁苑中的果菜是没有成本的,之前的栽种、管理是国库买单,这样到了市场后,他们就有本钱任意“大甩卖”,从而干扰市场价格。其二,裴匪躬有公职身份,又来自皇宫,手中握有特殊的权力和资源,进入市场后,他们就可能充分用之为自己服务,破坏公平公正原则。市场的需求量是恒定的,禁苑里的果菜轻而易举都卖出去了,那老百姓挑来的又卖给谁呢?这就是与民争利、伤害民生,这就是“果菜中的政治”。从这件事中也可看出,苏良嗣有着浓烈的百姓情怀和良政意识。
再想想,假如苏良嗣不制止,又会怎样呢?仅就事情本身而言,若是偶然的一次性行为,后果也不会有多么严重。但是,问题的要害在于,这个口子一开,以后只会越开越大,而且其他人也会效仿和跟进。到了这个时候,可就不好收拾了,老百姓的日子可能就不好过了。最为典型和恶劣的,就是中唐以后的宫市,宦官打着为宫廷采购的旗号,名为宫市,实为抢劫,给广大商贩和市郊农民带来了深重灾难。他们的经济基础原本就很薄弱,根本没有什么抗风险能力,很多农户因此破产。苏良嗣及时制止裴匪躬的行为,可谓未雨绸缪,是把灾祸消灭在萌芽状态。
不与民争利的思想是永恒的,从公仪休到苏良嗣再到今天,它一天都没有离开过我们的社会。这让我想起了曾亲见的两件事。
一次,路过本地驻军的一家酒店,曾几何时,这家酒店每天食客如云,利润自然丰厚。如今却是铁将军把门,高大的建筑已人去楼空,呈衰草枯杨之象,原来它已退出市场。这不正是不与民争利的鲜活例子吗?
还有一家地方行政机关,各单位“自觉”地把临街的一楼都改造成了门面房,对外租赁。因靠近商业地带,故租金不菲,票子源源不断地流入了“小金库”。每每走到这里,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想到“拔葵去织”的故事,想到一千三百多年前苏相斥责裴匪躬的情景,心里便忍不住喊了一声:“要不得呀,这是与民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