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AA制过日子的两口子,突然妻子要买套房子,这房子虽然登记在了妻子名下,但丈夫却觉得婚后购房不应该以AA制划分财产。那么这套房子的产权该怎么算呢?
案情:
秦某是一家合资企业的高管,几年前他离婚后认识了在一家私企工作的赵某,赵某在公司是行政主管,同样也离了婚,他们二人收入都不少,但自结婚后二人就达成了一致,各花各的钱,经济上实行AA制。婚后几年,两人皆恪守该原则,也从来没有在钱的问题上出现过纠纷。
然而今年年初,赵某远在南方老家的父亲突然生病,为了方便照顾父母,赵某决定另购买一套住房,把父母接过来给父亲治病。因为在经济上一直很独立,所以赵某买房子的时候根本没和秦某商量,她看中了一套70平方米的一室一厅,直接就交了首付款并顺利办理了贷款。房子是赵某买的,自然登记在她的名下,但很快秦某知道了这件事并心生不快。在买房后的几个月间,这对“半路夫妻”因为房子的问题开始变得互相猜忌、多疑,日子越来越过不下去。最终赵某决定和秦某离婚。
而此时,秦某却提出离婚必须分割赵某购买的这套房子,赵某当然不同意,“我们结婚时一直都是AA制,在用钱方面各花各的,凭什么我买的房子还要分给你一半?”不过在秦某看来,AA制过日子是他们夫妻的一种生活方式,但房子毕竟是婚后购买,他有权分割。
律师说法: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后购买的房产原则上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后购房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这房子的权属都不因此改变,仍然应该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赵某购买房子的时候没有和丈夫秦某商量,购买后她也没有因此和秦某签订任何关于房产归属问题的约定,因此按照法律的规定,赵某的这套房产应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大多数人都会认为既然夫妻是AA制过日子各花各的,房子又是赵某自己出钱购买的,就应该是赵某自己的财产,其丈夫无权分割。但大家要明白一点,法律上并没有对夫妻AA制如何分割财产作出硬性规定。在本案中,这对夫妻在对该房没有书面约定归属的前提下,系争房屋理应被认定为其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秦某想要分割该房是有可能的。
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但目前有少数新潮夫妻,财产实行AA制,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