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针对山东济南查获的问题疫苗事件,国家食药监局紧急下发文件,宣布全国范围内彻查涉案疫苗来源、流向,要求地方药监部门成立专案组,会同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调查,案件查办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说是“紧急”,其实一点也不急。梳理相关报道,事件实际上案发于2015年4月,当时济南警方便已向全国发出协查函。案发后,公安部、食药监总局还列为督办案件,并成为2015年度公安部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现在国家相关部门发出协查通报通知,究竟是对此案重视不够,措施不及时,还是一直“外松内紧”,眼下则迫于舆论压力而不得不有所表示?
案发快一年了,涉案金额5.7亿元、波及24省市的非法疫苗,究竟还有多少流散在外?据了解,由于涉案人数众多,部分人员还未到案。这倒是可以理解。但据总局要求,涉案产品流入地省级食药监部门要“对尚未使用的立即查扣”,这就意味着,尚不知还有多少问题疫苗仍如幽魂般在市场上存留,可能继续在威胁着公众生命安全。此外,这些问题疫苗是否已对人们造成事实伤害?目前有无问题疫苗害人病例?遗憾的是,相关部门并未公布相关信息。
这起事件暴露了疫苗监管的严重弊端。本该发挥追溯源头作用的电子监管码,根本形同虚设,无从查清非法疫苗到底流向哪里。这并非电子监管码本身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是制度的问题。更要追问的是,疫苗从生产到接种,应该是一个闭环的过程,那么在问题疫苗扩散过程中,疾控中心的角色是什么?显然,部分地方疾控中心已沦为疯狂逐利的部门,丧失了其疾控的定位。
不用列举近年来不时发生的同类问题疫苗事件,也不用描述问题疫苗对人体的危害(多少婴儿、儿童、成人因此丧命或留下无法治愈的疾病!),人们有理由问:打疫苗本是为了防止疾病发生,如今却成了造成疾病的来源,谁该对这一荒谬、残酷的现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