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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产权即将到期 房子还属于我们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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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zjm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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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9-26
不久前,网上疯传“70年产权取消”的新闻,尤其是在微信朋友圈里,关于房地产税加快进入立法、中央取消房产证70年权限的帖子被转来转去。虽然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已经出来辟谣,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房子这最重要的财产可不容一点马虎!70年后,我们的房子还属于我们吗?到期后,我们又该做点啥?

  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70年产权到期,房子难道就不是我的了吗?这大概是购房者心里最大的疑问。不仅如此,还有40年、50年产权的房子,这些项目到期后产权会不会延长、续期如何续,有没有法律规定,对买了房的、打算买房的都是关乎切身利益的大事。在“以房养老”政策开始在一些地区试点时,“房子70年后怎么办”的问题再次变得迫切和现实。

  房屋产权年限如何划分?

  房 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 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其中,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使用年限不等,分为30、40、50、70年。而我们最常 遇到的70年产权到期问题说的就是居住用地使用权70年。

  70年产权如何计算?

  弄清楚了什么是房屋产权,我们是如何计算这70年房屋产权的呢?产权纠纷近年来高居不下也是因为大家对房屋产权计算一头雾水。所以对于新手购房者来说,怎么不做亏本买卖,怎样计算房屋的产权年限尤为重要。

  简单来说,土地使用权的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地时(即土地使用权证上标示的时间)开始计算的。

  计算公式为:70年产权年限-[截至目前时间-开发商拿地时间(土地使用权证)]

  如果开发商拿地时间为2010年,2011年开始动土建造,2014年正式对外销售,2015年你购得该房,那么你在2015年买到房屋时的房产年限为:70-(2015-2010)=65年。

  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终于到了购房者们最关心的问题了,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当使用权到期之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

  要 想知道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首先要了解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 (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 40年、50年和70年。

  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

  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虽然目前《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舆论对于70年产权到期后却有着几种可行性方案的分析。

  1.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3.国家回收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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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yys2427 金币 +8 鼓励讨论 201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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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5-09-26
楼主辛苦了,你好;我不知道你这个概念是哪里来的,文章是哪里来的,如果微信圈子里面都在搞这种东西的话,呵呵,那太浪费时间了,为什么要这么说呢,消息真假先不说,前提概念就是一个假的,根本就不成立的,这怎么可能出现什么消息的真假研判呢,甚至还可能引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或者是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具体而言;无论是以前的两证分开还是现在的什么几证合一,这里面都是存在着两个概念,这是宪法所决定的,不是什么机构就能够随便改变的,即;1,建筑在土地上的房屋,其产权与使用权是限制条件下永久的,这个不要去怀疑,国家有物权法,可以去看看具体的内容。2,土地的属问题不要去争论,从来就是国家的,从来就没有因为买了房子就是个人的了,只是在我们买了房子以该土地的使用权归属我们七十年或者其他年限,同时这个也是有条件的,比如;因为国防需要等,就可以行使一些附加条件的强制权,所谓强制权就是不能以你个人的意志为主导来进行商谈处理,而应该以国家意志为主导。所谓的有条件,就是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或者交换来弥补个人的损失。关于七十年的问题,是一个周期,一个概念,一个国家权力的象征,当然了,费用也是可能会产生的,延续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是应当的,这个无需讨论更没有必要去争论,呵呵,这个世界上目前还没有空中楼阁的存在,也不可能土地是国家的,房子就是国家的了,呵呵,除非是强盗,目前全世界还没有那一个政府这样干过。楼主文章的标题与论题,把土地的权属问题等同于土地权属问题,这是一个偷换概念的做法,是一个标准的伪命题,所以我说一开始就是错误的,呵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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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山虎的兄弟 原创 +1 优秀文章,支持!n神马都是浮云 2015-10-08
下山虎的兄弟 金币 +158 优秀文章,支持!n神马都是浮云 20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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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5-09-26
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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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5-09-27
真正能够属于我们的,其实就是毛堆,在一个基本事实、基本数据、基本科学都不尊重的国家,怎么可能让你拥有任何东西?
他恨不得你一无所有,吞尽你的一切,占有你的女人。。。事实已经如此。
哥们,别做梦了!
神马都是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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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yys2427 金币 +15 鼓励讨论 201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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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5-09-27
不要被忽悠了,房子肯定是你的,各种各样的观点这是人家的自由,但是,真正的正道只有一个,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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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山虎的兄弟 金币 +12 颇有见地 201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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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5-09-29
感谢斑竹及各位朋友!这文章是转自小弟关注已久的一位博客文章,因十分赞同此观点,才转之。听斑竹wbyys2427所言,好像与我理解不一,也可能是本人愚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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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yys2427 金币 +5 鼓励讨论 2015-10-10
下山虎的兄弟 金币 +12 回复认真,加分鼓励 201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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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5-09-29
回 zjm0532 的帖子
zjm0532:感谢斑竹及各位朋友!这文章是转自小弟关注已久的一位博客文章,因十分赞同此观点,才转之。听斑竹wbyys2427所言,好像与我理解不一,也可能是本人愚钝。 (2015-09-29 21:13) 

愚钝到不是的,我们国家这个方面的政策其实本来就非常乱,一般情况下普通人也不可能搞清楚,版主是讲了一个基本道理,如果不讲理呢,呵呵,版主就也不一定对了,哈哈,历来在房产与税收的问题上就非常难以搞懂,版主是在原则问题上相信国家而言,就是不知道这种相信对不对哦,谢谢,多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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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yys2427 金币 +22 颇有见地 201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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