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可到底属于谁?
孙可6600万加盟泰达,原本是这个二次转会期里最震撼的转会,现在却成为了一出闹剧。泰达与权健两家的撕逼大战愈演愈烈,当事人孙可在南京自己独自训练,江苏舜天事不关己。而让外人费解的是问题是,孙可现在到底属于谁?这出闹剧会走向哪里呢?
孙可属于泰达吗?
在转会闹剧初起时,大家都怀疑在转会合同上的签字与盖章是权健还是泰达俱乐部。随后多方消息证实,双方转会合同上盖有天津泰达俱乐部的章,甚至6600万的转会也已经提前打入到了江苏俱乐部的账户上。于是很多人认为孙可已经是泰达俱乐部的人了,这是一起泰达与权健的内战。
这个观点只有后半部分是对的,确实目前的情况与江苏俱乐部无关,是天津泰达与权健之间的内战。但孙可至少到目前为止还不是天津泰俱乐部的人,他的转会并未完成,甚至只能说完成了第一部。
对于普通人的理解来说,双方俱乐部签订了转会协议就是转会成功了。但其实按照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签完转会协议只是完成转会的第一步。第二步,买人的俱乐 部要把转会合同和索要国内转会证明申请书等材料提交给自己所属的足协。然后球员转入的足协再向原先其所属俱乐部的足协发函索要国内转会证明。第三步,拿到 这份证明之后,新协会给球员注册,然后再把相关材料转向中国足协为球员注册,取得参赛资格。这三步之后,才是一名球员正式完成国内转会。
现在孙可的转会正是卡在了第二步上,天津泰达俱乐部没有向天津市足协提出索要孙可国内转会证明的申请,所以天津足协也不会向江苏足协索要孙可的国内转会证 明。有人说了,那江苏足协主动给开个国内转会证明不行吗?答案是不行。因为按照中国足协的规定,在转入协会没有索要的情况下,原协会开出的国内转会证明是 无效的。
换一个大家都能理解的方式来解释一下这个事吧。相当于你买卖二手房,你们签了买卖协议了,也给了全款了,但还没有到房产部门过户。那么从法律上来讲,这个房子还属于原房主。
所以目前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孙可仍然是江苏舜天俱乐部的球员,并不属于天津泰达俱乐部。他的转会程序并未完成。
未来结局会是什么?
关于泰达与权健之间的矛盾与争议太过敏感,我们不探讨,也探讨不清楚。不过结果只有两个。
一是大家最希望看到的,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泰达与权健和解,这样孙可的转会程序仍然可以继续推动。泰达俱乐部只需要向天津足协提出索要转会证明,那么这笔转会很快就可以完成,孙可就将成为天津泰达俱乐部的正式成员。
而第二种情况所有人都不希望看到,那就是双方谈崩,泰达俱乐部就是不索要转会证明,那么在这个注册期过后,实际上这笔转会也就将流产。那么接下来就会产生两个问题,6600万的转会费怎么办?孙可怎么办?
这两个问题其实是一个问题,虽然转会流产,但是那份转会合同仍然有效,因为整个事件里都是泰达俱乐部自己的原因导致转会失败,那么泰达俱乐部在这起转会里构成了合同违约。
江苏球迷都在说6600万转会费已经打到俱乐部账上了,但是且慢,这笔钱是 否能够归江苏俱乐部还要看双方转会合同里对违约的赔偿责任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当时有规定,泰达方面违约导致转会失败,不退还转会费的话,那么江苏可以合法 占有这笔转会费。如果没有,只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赔偿,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无论如何是赔不了6600万的,甚至会远远低于这个数字。钱不是打到你账上就是你的,还得有法律上的认定。
当然了,也会出现另外一种情况。因为这笔转会费实际上是发生在泰达与江苏两家俱乐部之间的,虽然钱是由权健出的,但是他们并没有权利直接向江苏舜天俱乐部 索要。而如果权健与天津泰达俱乐部之间就这笔转会费又没有明确的法律借贷关系的话,那么很可能出现一种奇怪的情况,“债主”天津泰达俱乐部不向江苏舜天俱 乐部索还这笔转会费,权健也无法让泰达偿还这笔转会费。那样的话,江苏舜天就将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而对于孙可来说,如果他已经与天津泰达俱乐部签署了工作合同,同样可以以合同违约起诉天津泰达俱乐部,索要赔偿。能赔多少,就要看工作合同里对违约赔偿的 规定了。这个时候,谁为孙可谈的合同就非常关键了,如果事先对这样的情况有预案,孙可仍然可以拿到一定程度的补偿。否则即使官司赢了,补偿的额度也并不 大。
如果转会流产,孙可本人仍然是江苏舜天的球员,事情又回到了6月份之前。他与江苏的合同今年年底到期。不过因为他已经错过了二次转会期,也将只有两个选择,一是与江苏舜天俱乐部续约。二是挺到10月份,届时他的合同将在三个月内到期,他有权与一家新俱乐部签署新的工作合同,到年底合同到期时自由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