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冻结资金帐户证券帐户的若干规 定 法释[2005]2 号
第四条 申请人民法院冻结资金帐户、证券帐户的,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所在地的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因特殊原因需要指定管辖的,由高级人民法院决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人的冻结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应当在 48 小时内作出
冻结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
裁定冻结的,应当立即执行。
我们国家民事诉讼采用“原告就被告”原则,除非侵权案件可以再原告所在地起诉其他都要去被告所在地,应当去B地。不过反正也不花钱,建议你去本地立案庭问问。现在法院都很好办事大胆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