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4月23日核发25家IPO批文,上交所10家,深交所
中小板3家,
创业板12家。以后将一个月发两批。
以下为证监会批文全文: 4月23日,我会按法定程序核准了25家企业的首发申请。
其中,上交所10家(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中小板3家(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12家(浙江金科过氧化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先导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沪深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说明书。
这批25家首发企业,是我会根据市场情况和首发审核工作的进度,在本月内核准的第二批企业。下一步,我会将在继续保持按月均衡核准首发企业的基础上,适度加大新股供给,由每月核发一批次增加到核发两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