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朋友在航空公司售票处工作,12月9号给一位顾客订了两张12月18号兰州-成都往返机票,在刷卡缴费时失误把票款1110元错刷成了111.10元。在其后发现刷卡错误,少刷了999元,于是给对方留下的联系电话发告知短信,希望其能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票款以免耽误行程。不见回音后,数次与其打电话联系,此人却以自己不是购票当事人予以推脱。此后我售票点多次发告知短信并打电话联系,此人拒不支付剩余票款。我朋友在无奈之下,只好对此人的机票做了退票处理。随后此人把我朋友投诉到了当地工商部门,并要求对其全额退款。试问我朋友该给对方全额退款吗?求教懂法律的朋友们,希望大家不令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