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朋友说,昨天电视上播出了一个案件,
一个女模特,在网络上发布包-养信息,一个月六万人民币,可以在周末陪睡,一个月可以陪睡四次。
一男谎称自己是大老板,通过网络与女联系,约定酒店见面,见面后女说要先付3万元,可以发生关系,男未付钱,强行与女发生关系,因用力过猛,造成此女瘫痪。
朋友和我讨论,这个男士是否构成强-奸罪。
我认为构成强-奸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我思考,如果女提出要三万后发生关系,男支付,两人自愿发生关系,但是事后,男的不让女的走,要把支付的三万元钱抢回了,但是未能得逞,女子逃离,后女发现男支付的三万元钞票全是假币。
请问,男的构成犯罪吗,构成什么犯罪?女的构成犯罪吗,构成什么罪?这个女士遇到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