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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f 2009-07-07 11:38
您好!我是03年在一家合资企业上班,上班时间24小时,休息24小时,直到07年改为上12小时休息24小时,现在我还在本单位上班,我想问能向公司索取以前的超时费吗?

hellodgh 2009-07-10 15:34
这样算下来一个月超时工作150小时左右,可以向公司索取,不行的话去人事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加班工资,主要的问题是你还在公司上班,最好是先跟公司协商解决,不然也挺麻烦的

changzhang 2009-07-11 07:54
读下劳动法或许对你有帮助

风中散發 2009-07-12 09:22
建议你别索取了,首先请问你现在很缺钱吗?其次你这样做的话让公司怎么看你?当然如果你不想干了也行,或很多人一起索取也行。要不你换个角度,假如你是公司老板,你怎么想?反正这事很麻烦。说真的,如果我是老板,我就拖着,你不算下要多少钱?如果象你这样的员工很多的话~~~~社会是现实的。

yook2008 2009-07-12 22:37
引用第3楼younger_21于2009-07-12 09:22发表的  :
建议你别索取了,首先请问你现在很缺钱吗?其次你这样做的话让公司怎么看你?当然如果你不想干了也行,或很多人一起索取也行。要不你换个角度,假如你是公司老板,你怎么想?反正这事很麻烦。说真的,如果我是老板,我就拖着,你不算下要多少钱?如果象你这样的员工很多的话~~~~社会是现实的。

楼上的说得太对了,除非你不想干了,还有就是要有证据,时间那么长了,证据可是不好找的了。

雪地狼 2009-07-14 00:16
实际每周工作时间为三十六小时,并未超过法律规定,且《劳动合同法》规定有关补偿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向公司索取“以前”的补偿无望。

hellodgh 2009-07-14 09:24
新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追索工资和加班费不受时效的限制",所以07年以前的加班费可以索取,只是砬到这种事最好是人多一起办,不然一个人要吃亏的

lxsr888 2009-07-14 09:50
最关键的问题还是证据,没有足够的证据,劳动部门是无法为你主张权利的。
其次是要考虑今后,如果还想继续做下去,那么就要对提出追讨的行为进行充分的评估,看这样做究竟值不值。
再次要考虑后路,如果要离开,那么去哪儿?做什么?天下的老板都是要追求利益的,不要光图着一时的快意而跳进了另一个火坑,呵呵。

ldjc7623 2009-07-14 12:40
还可以匿名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如投诉信、投诉电话等)

xiaohu1505 2009-07-23 21:48
在新劳动合同法没出台之前,执行的是旧劳动合同法,新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是从新劳动合同法执行之日以后是按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以前的案件新劳动没出台的时期的案件,新法没有约束力。按旧法规定执行。

涛声依旧 2009-08-07 01:21
超时工作的只能追两年时效,并且要有加班的证据,如打卡纸或当时的上班登记证明,如没有就不用投诉或仲裁了,本人是劳动监察大队的这是一个程序,你不信可先去咨询一下再决定吧,朋友~~

zhaiben 2010-09-11 14:31
劳动保障方面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追索工资和加班费不受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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