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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18 2009-01-16 06:26
湖北设计专修学院法人吴志明犯行贿罪判刑一年,缓刑一年。现在仍然当法人。没有人管。奇怪,什么人都可以教育我们国家的下一代,那一代什么人。

灭火 2009-01-16 08:03
对于这种情况,是在缓刑期间能否继续工作的法律问题,懂法的回答一下.

铁面 2009-01-16 12:56
判处缓刑可以继续工作,但能不能当事业单位的法人,值得大家探讨。我个人认为这种人是不能继续担当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应该由教育主管机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撤职处理。

暮鼓晨钟 2009-01-18 12:36
不能排除为了单位的发展行贿,本人也有工作能力。现在当单位法人也不容易。可以考虑由行政主管部门给个适当的处分。

ebadman 2009-02-15 16:12
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这个什么专修学院应当是私立学校

lylongfang 2009-03-06 12:27
缓刑犯法律对此没有作禁止性规定,他也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湖北设计专修学院是民办、私立学校,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当校长谁也管不了。

fish110 2009-03-08 10:37
法人只是一个企业或者单位的负责人,有时候未必他违法了才判刑的,法人只是代表企业对社会负责,而和能不能教育下一代无关,特别像楼上所说的这个学校是私人的话,钱是他出的法人就只能继续是他,当然你可以选择不让下一代在那里读书,就和私人公司法人有问题你可以不和他继续贸易一样

ebadman 2009-03-08 14:49
私立的学校!!!

yshl 2009-03-17 21:5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缓刑期间如果没有开除公职,仍然应当进行考核,但按照规定,考核只写考核评语,不评定等级(即不参与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的评定)。

武当男人 2009-03-27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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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我自己 2009-04-27 15:25
公立学校这种情况一般要开除的

hero3185 2009-05-14 22:52
无论从法律还是从伦理的角度讲这个人都不适合当学校的法人代表!可以向当地的教育主管机关反映!

zhaiben 2010-09-11 15:45
到管辖地的教育主管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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