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44 |
2008-11-06 15:26 |
9月底,我被一汽车从身后撞倒,双膝挫伤,左脚面被右前轮碾伤,骨科拍片确认骨头没有问题。交通部门判定责任全部归车主。这一个多月,车主也陪我看病,诊治,治疗费用都是车主负责的。经过七周左右治疗现在皮肤结痂脱落,表皮光滑,走路没有多少不适,只是脚面伤处时有针扎似的痛感很不舒服。医生认为,要想恢复可能还要较长的时间,可是车主说保险期限快到了,急于要求了断,车主还不大愿意做什么经济补偿。请教:1,车辆保险后,如果保险期期间发生的事故,保险过过后,保险公司不给理赔了?2,一般出交通事故,赔偿费用是怎么计算的,这些费用保险公司负责理赔吗?3,请教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我又不想要车主什么经济补偿,只求治伤,别落下什么后遗症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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