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ozm32831 |
2025-04-26 16:38 |
近日,DeepSeek火爆出圈,让人们的眼球聚焦人工智能(AI),人们切身感受到AI技术给工作生活带来的高效便利,并思考AI的更多可能性。在司法领域,AI技术的更新迭代让我国司法审判工作智能化水平大大提升。
早在2016年,一款名为“睿法官”的智能研判系统就入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为法官提供办案规范和量刑分析等精准信息,以大数据推进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统一。2017年,全国首个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在上海诞生,上海全体司法工作人员从此多了一位代号“206”的智能办案助手。2024年,全国首个司法审判垂直领域大模型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线运行,标志着“人工智能+审判”的深度融合进入实践阶段。随着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不断深入,有人担心,AI对审判领域的深度介入会导致司法最终产出的是冷冰冰的“快餐式正义”。当人机同台成为司法领域不可逆转的潮流时,应力求做到兼顾公正与效率。
效率革命:AI驱动司法生产力
AI技术赋能法院审判,极大提升了司法生产力。公开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法院收案数为1300余万件,2024年跃升至4600余万件。相应的,法院法官的平均办案量也快速增加,2013年,一名法官平均办案量为65件,2024年则上升至350余件。“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长期存在。
AI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全面应用掀起了一场效率革命:3秒生成完成率达90%以上的判决书,10分钟帮助法官完成传统需2日的类案检索,单日辅助法官审结16件同类案件……人工智能应用正不断提升着司法生产力。从立案分流的智能决策,到庭审过程的证据分析,再到文书生成与执行追踪,AI已经深度融入我国司法全流程。有了AI辅助,法官得以从烦琐重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将更多的时间放到疑难复杂案件的裁判上,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
公正保障:技术规制自由裁量权
AI技术促进“类案类判”,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有助于更好实现司法公正。如何统一裁判尺度,防止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是历年司法改革的重点,也是司法人工智能的发力点。
目前AI技术辅助司法审判,主要通过三条进路实现了我国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有效规制:其一,建设全国统一法律知识库,集成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权威资源,智能校验法官撰写判决书的法律适用逻辑;其二,构建类案检索和推送系统,辅以偏离度检测预警,确保法官裁判标准统一,自由裁量得当;其三,设置裁判文书公开、庭审直播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增加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技术发力,三管齐下,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实现对自由裁量权的规制,进而更好实现司法正义。
破除偏见:避免“算法歧视”
AI技术显著提升了法院审判的质效,但不能因此陷入盲目的技术崇拜。司法人工智能近年来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应用场景却仍然特定而局限,使用效果也有待提高。针对每一个应用场景,技术研发者还需联手法律工作者找准问题,投喂海量训练数据,反复调校模型,不可抱有一劳永逸的想法。
在不断提高模型预测准确性的同时,算法的透明度和可解释性也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司法活动不是“输入案件、输出结果”的代码游戏,当事人享有知情、参与和质询的权利,应避免“算法黑箱”损害程序公正、破坏司法公信力。此外,前期算法设计中嵌入的伦理假设和价值植入可能以隐蔽方式影响法官决策,以过往判决做训练集“投喂”司法人工智能大模型,由此形成的判决辅助系统也可能进一步加剧已有偏见,产生所谓的“算法歧视”。
人机协同:智能审判仍要以人为主
202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强调应坚持伦理规则先行的理念,提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需遵循辅助审判原则。
法律决策涉及复杂的事实判断、规则判断和价值判断,不可能将其简化为一组可以在计算机上自动执行的算法。认为只要输入案情,算法就能立即给出完美的法律结论,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AI无法像人类那样积累社会经验、感知证据、理解案件事实,注定只能辅助而不能替代法官做出决策。如何更好地发挥AI的辅助功能,配合法官更快更好地进行法律决策,才是未来需要着重努力的方向。
人工智能能够在短时间内快速处理海量信息,可以不受舆论和人情的干扰,将其应用到合适的场景,能大大提升司法效率。
但同时也应认识到,技术有边界,算法有局限,特别是当AI还处于较低发展水平的阶段,法官需要全程充分发挥主导作用。
在开发阶段,法官应积极帮助技术人员熟悉司法 伦理和法律决策的真实过程,使得AI系统更符合司法规律。
在运用阶段,AI系统批量处理案件信息时,易出现机械化和简单化倾向,忽视个案复杂性,这就需要法官时常监督和检查,防止牺牲个案正义来换取整体效率。
在决策阶段,面对AI生成的裁判结果,法官必须充分调用自身对法律规则的深度理解和对社会生活的丰富经验来检验和校正,避免算法歧视和大模型幻觉产生的不公,并且通过充分说理来打破算法黑箱。
在构建人机协同的司法新范式时,人工智能可以成为提高司法效率的加速器,但作为法官,必须牢牢把握司法的方向盘。司法现代化绝不是要由AI取代法官,而是由AI来辅助法官。人工智能辅助结果仅作为审判工作参考,司法判决始终应由法官作出,司法责任应由法官承担。
在AI助力下,法官得以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那些投向证据材料的灼灼目光、穿透法律条文的人文思考、丈量公平正义的专业匠心,构成了司法现代化的重要内核。在科技与法治交相辉映的新征程上,只有切实保证人的智慧驾驭人工智能,才能真正实现有更效率的司法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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