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地 |
2024-03-17 13:34 |
近日,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要倡导重新审视现行的农作物秸秆管理制度,应逐步放开秸秆禁烧,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这一提议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秸秆的“禁”与“烧”之争再次在高位“碰撞”。 我国秸秆禁烧政策的历史沿革 早在1999年,我国就已经提出了禁烧秸秆的政策,并出台了专门的管理办法,划定了禁止焚烧区域。这一举措主要是出于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以及维护公共安全的考虑。当时,秸秆禁烧的主要区域集中在机场、高速公路附近等关键地带,以减少对航空安全和交通安全的潜在威胁。 随着时间的推移,对于秸秆焚烧的危害认识逐渐加深。秸秆焚烧不仅会产生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等有害物质,影响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还可能引发火灾,对农田和山林构成威胁。因此,政策逐步扩大了禁烧范围,包括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其他划定的区域。 到了2008年,我国开始全面实施秸秆禁烧政策,禁止农民就地燃烧秸秆,主要的考虑方面就是秸秆焚烧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严重影响。自此,我国开始了长达15年以上的秸秆禁烧行动。 近年来,为了应对秸秆处理的问题,我国还加强了秸秆综合利用的推广。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发布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的重点县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基地,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率,以减少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问题。 “禁”与“烧”均有利弊 众所周知,秸秆禁烧政策之所以施行,主要基于秸秆的大面积集中、无序焚烧,会对空气质量产生严重影响,而且会引发不可控的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通过实施秸秆禁烧政策,我国在秋冬季的环境空气质量,呈现出逐年提高的趋势,因此,从改善环境质量方面看,秸秆禁烧政策应有不可否认的贡献。 但是,在此过程中,也有很多专家和农民朋友提出,随着秸秆禁烧一纸禁令的实施,也会给农业生产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比如加重病虫害的产生、多年秸秆还田后土层不实、影响出苗、秸秆离田后带离肥沃的土壤等等,这些问题的确也在很多地区客观存在。 因此,如何科学分析研判秸秆“禁”与“烧”之间的矛盾、为“禁”与“烧”找出合理的调节出路,成为全国上下共同关心关注的问题。 “禁”不是根本目的 其实,长期以来,我国所执行的秸秆禁烧政策,其根本目的并不在于“禁”本身,而是想通过“禁”,来推动秸秆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来倒逼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只有通过“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式,也就是说把综合利用搞起来,才能最终解决秸秆焚烧的问题。 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出路不在禁烧,而在综合利用,这一观点是基于多个方面的考虑得出的。 首先,秸秆作为农作物收获后的剩余物,数量庞大,如果仅仅采取禁烧措施,而没有有效的处理方式,那么这些秸秆就会成为农民和地方政府面临的难题。农民可能会因为处理秸秆的成本和难度而选择偷偷焚烧,而地方政府也可能因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而难以监管。因此,只有通过综合利用,为秸秆找到出路,才能真正减少秸秆焚烧的现象。 其次,秸秆其实是一种有价值的资源,通过综合利用可以变废为宝。例如,秸秆可以作为饲料用于养殖业,或者作为生物质能源用于发电、供暖等领域。此外,秸秆还可以用于生产生物肥料、生物基材料等,为农业和工业生产提供原料。这些综合利用方式不仅可以减少秸秆的堆积和焚烧,还可以为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最后,通过综合利用秸秆,还可以改善土壤质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秸秆还田可以增加土壤的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肥力,从而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和产量的提高。这不仅可以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还可以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出路在综合利用。只有通过推进秸秆的综合利用,为秸秆找到有效的处理方式,才能真正减少秸秆焚烧现象,保护环境、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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