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镇咳化痰药物怎么用,你的选择对吗?听听药师的专业指导 [8P] --]

武当休闲山庄 -> 医疗保健 -> 镇咳化痰药物怎么用,你的选择对吗?听听药师的专业指导 [8P]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huozm32831 2023-01-10 11:22


一、镇咳药
咳嗽是一种防御性反射活动,轻度咳嗽有利于排痰,一般不需要用镇咳药。但剧烈或频繁的咳嗽,不仅消耗体力,造成痛苦,而且可引起肺泡壁弹性组织的破坏,诱发肺气肿,因此可以适当使用镇咳药,以缓解症状。

镇咳药主要分为两类:中枢性镇咳药和外周性镇咳药。
中枢性镇咳药的镇咳作用迅速而强大,同时具有镇静和镇痛的作用,适合用其他药物效果不佳的强烈刺激性干咳。但是部分药物具有成瘾性,比如可待因、福尔可定等。

中枢性镇咳药使痰液粘稠不易咳出,因此痰多的患者禁止使用中枢类镇咳药物,否则咳嗽中枢被抑制,痰难咳出,愈积愈多,致使胸闷难受,甚至引起呼吸道阻塞,使病情加剧。
有一些中枢类镇咳药物对呼吸中枢的抑制较弱,无成瘾性,但镇咳效力较传统可待因药物相当或较低,代表药物有右美沙芬、喷托维林。
右美沙芬镇咳的效果和可待因相当,但大剂量仍可抑制呼吸。喷托维林的镇咳效力为可待因的1/3。中枢性镇咳药物一般均为处方药物,需要在医生或者药师指导下开具和使用。

外周性镇咳药通过抑制咳嗽反射弧的环节发挥镇咳作用。代表药物为那可丁和苯丙哌林。
苯丙哌林可抑制外周传入神经,亦可抑制咳嗽中枢,其镇咳作用为可待因的2~4倍。这类药物通常为甲类OTC(非处方药物),也是需要在指导下使用的一类镇咳药物。

镇咳药物使用小贴士
1. 轻度咳嗽无需进行镇咳治疗,若需镇咳治疗时,中枢性镇咳药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频繁、剧烈干咳。但不能用于多痰的患者,否则可抑制咳嗽反射而引起痰液阻塞。
2. 镇咳药物可能引起嗜睡,服药后不宜驾驶汽车及进行危险性的机械操作。

3. 具有依赖性的镇咳药不宜长期使用,以免成瘾。
4. 镇咳药物只能短暂缓解症状,适合用于无痰或者痰量较少的干咳;痰多患者宜先用化痰药物进行化痰。
二、化痰药
化痰药是一类能使痰液变稀或溶解,使痰液易于咳出的药物。痰液的排出可减少对呼吸道黏膜的刺激,间接起到镇咳、平喘作用,并有利于控制感染。

化痰药根据作用机制分为痰液稀释剂、黏痰溶解剂和黏痰调节剂等。
痰液稀释剂通过促进支气管粘液的分泌,稀释痰液,主要分为恶心性化痰药(代表药物为氯化铵)和刺激性化痰药(愈创甘油醚)。
氯化铵可以单独使用,也可和镇咳药(右美沙芬、喷托维林等)以及中药组成复方制剂。愈创甘油醚除了有化痰作用,还有微弱的抗菌作用。

黏痰溶解剂可使黏痰中黏蛋白肽链的二硫键断裂,形成小分子多肽,从而降低黏度,代表药物有N-乙酰半胱氨酸、厄多司坦、氨溴索、桉柠蒎。
乙酰半胱氨酸有特殊的臭味,可能会引起使用者恶心呕吐。氨溴索是溴己新的活性代谢产物,祛痰作用较溴己新更强,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止咳作用。要注意的是,服用氨溴索时,应避免同服强力镇咳药,以免稀释痰液堵塞气道。桉柠蒎肠溶软胶囊主要成分是桉油精、柠檬烯及α-蒎烯,它是由桃金娘科桉属和芸香科桔属及松科松属植物的提取物所组成。桉柠蒎可以改善气管黏膜纤毛运动,促进呼吸道腺体的分泌,有助于痰液的排出。

黏痰调节剂可以促进气管、支气管分泌低黏性分泌物,使痰液容易咳出,代表药物为羧甲司坦等。
非处方药物的代表主要是羧甲司坦,其特点是口服起效快。需要注意的是,羧甲司坦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且避免同时服用强镇咳药,以免痰液堵塞气道。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但是有儿童的剂型。不良反应主要包括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及皮疹等。
此外,还有一类药物为复方镇咳药,兼顾止咳化痰两大功效,在临床上应用广泛。常见的复方镇咳药物包括复方甲氧那明和美敏伪麻制剂。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镇咳化痰药是对症治疗药物,是「治标」手段,使用镇咳化痰药的同时,必须针对病因治疗,做到「标本」兼治。居家使用镇咳化痰药物需按说明书服用或咨询医生以及药师,切忌盲目服用。
如果出现大量咳痰,可先使用祛痰药的使痰液稀释。

对于年老体弱患者,往往咳嗽无力,使用祛痰药的同时,需要结合排背、深呼吸、指导有效咳嗽、体位引流等物理治疗先促进稀释的痰液排出,同时需要避免同时使用强效镇咳药物,以避免稀释的痰液难以排出,加重气道阻塞。
此外,不建议多种药物混服,可能会出现某一成分的超量使用,也会导致药物之间发生相互作用增加药物不良反应。切记,是药三分毒,千万不可滥用。


查看完整版本: [-- 镇咳化痰药物怎么用,你的选择对吗?听听药师的专业指导 [8P] --] [-- top --]


Powered by www.wdsz.net v8.7.1 Code ©2005-2018www.wdsz.net
Gzip enabled


沪ICP备:050415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