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6 敦煌17窟,高僧洪辩影堂,唐,公元九世纪 我希望这个快速的介绍可以支持我前面提出的建议,即敦煌佛教艺术应该被放置在一个更大的空间和视觉环境中,作为“敦煌艺术”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来进行研究和理解。在某种意义上,这里我已经把敦煌艺术定义为一种“总体艺术”。在这一讲开始的时候,我把墓葬看作一个可以在三个层次上分析的“总体空间”,包括由具体形象构成的“物质和视觉空间”,引起味觉、听觉和嗅觉感受的“知觉空间”,和涵盖了主体的活动和感受的“经验空间”。这些基本层次在对“敦煌艺术”的研究和想象中也都存在,但作为一个综合性的地域艺术,敦煌艺术所显示的更是不同宗教艺术与视觉文化间持续的互动。正是这种在空间中展开的互动,而非某个艺术传统的纯粹性和线性发展,使敦煌艺术获得了生生不息的力量,在近千年的时间中不断更新。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