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ozm32831 |
2020-09-09 20:55 |
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快速发展,改变了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方式,数字贸易应运而生,迅速崛起。习近平主席在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致辞时指出,我们要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共同致力于消除“数字鸿沟”,助推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
数字贸易在重构全球价值链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主要源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数字贸易发展推动数字产品嵌入全球价值链。全球价值链是不同企业在全球范围内以某一种共同商品为载体实现各自价值而形成的一个链条,不管这种商品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其中不可或缺的是作为中间投入品的生产性 服务,如研发、设计、广告、分销、售后服务等。随着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这些环节越来越多地被数字化,从而以数字产品的形式嵌入到最终商品中。这个嵌入过程本身就是数字贸易过程,因此数字贸易的发展推动了更多的生产性 服务业数字化,促使更多的数字化服务嵌入到全球价值链中。
二是数字贸易发展改变了全球价值创造模式。广义的数字贸易除了包括以数字为内容的贸易之外,还包括数字贸易方式。一方面,广义的数字贸易促使更多的产品和服务在更广的空间范围内更加便利地找到其实现最大价值的路径和归宿,更大程度上实现了贸易方的双赢。另一方面,广义的数字贸易使供需双方的信息和特征以数字形式储存和传输,这些信息和特征易于被迅速捕捉和分析,并形成有效匹配,从而更精准地满足个性化需求。数字贸易的上述两个功能使更多的企业融入了纵横交错的价值网络。相对于传统的贸易模式和价值链,每一个企业都可以更加灵活和低成本地融入不同的产业链,同一个企业在不同的价值链中所处的位置也不尽相同,因此价值链不再是简单的线性链状模式,而是呈现出错综复杂的网状模式。
三是数字贸易发展形成了全新的价值链。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产品大量涌现。数字产品从创意、设计、制作到分销和售后构成了一个全新的价值链条,这个价值链条的载体不再是有形的产品,而是无形的数字,自始至终由数字贯穿。数字产品先天具有贸易成本低的特点,同时,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数字产品具有可编码、可重复、可检验的特点,从而以数字为内容的价值链克服了无形产品的信息不对称性问题,这极大降低了交易成本,使数字产品贸易更加顺畅,因此价值链上的各个企业更容易在全球范围内根据每个环节的相对优势寻求上下游合作企业,从而形成新的全球价值链。
数字贸易的发展对全球价值链重构有着巨大影响。作为全球数字经济排名第二的经济体,我国要充分利用好数字经济和庞大国内市场的优势地位,抓住数字贸易大发展机遇,助力全球价值链迈向中高端。发展数字贸易,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施策:
一是提高数字贸易的战略定位。目前已有不少国家洞察到数字贸易将对未来全球价值链与国际贸易规则带来颠覆性影响,把数字贸易提升到国家战略。为了有效应对数字贸易的发展,我国必须要从战略上高度重视数字贸易发展,加强数字贸易顶层战略设计,制定数字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研究和倡导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和维护。
二是加强数字贸易理论研究,完善数据要素流通制度。实践已经表明,数据在各行业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其市场价格取决于供给和需求,数据的需求方往往是明确的,而数据的归属问题目前还有待于理论上的界定与确权,因此为了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应加强数字贸易理论研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市场体系,建立数据收益补偿机制,强化数据收益保护与管理,加快形成有效的数据要素市场,推动国内数据共享与自由流通,从而进一步建立适应数字贸易发展的核算和指标体系。
三是积极有序扩大数字贸易对外开放。在自贸试验区尝试率先开放数字产品有关服务,允许外国数字服务提供商通过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在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监管体系下,不断完善新金融监管制度和技术体系,建立数字支付监管制度体系,适时开放数字支付服务,为积极探索数字贸易监管体系积累经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