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红楼梦:贾宝玉的“女儿”观 [3P] --]

武当休闲山庄 -> 四大名著 -> 红楼梦:贾宝玉的“女儿”观 [3P]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huozm32831 2020-03-27 16:05
          

“想当然耳”是我们在认知事物时普遍的缺点,这种缺点在我们阅读与自己不同时代的文学作品时表现出来则会造成对文章立意的误解、曲解。唯有字斟句酌,敲定每一句话乃至每一个词语的意义,方可真正了解到作者的创作初心。
在《红楼梦》中宝玉有一句名言:“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 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有些商人也借此来说明对女孩子需多加呵护。但是,贾宝玉对“女儿”的界定仅仅简单地指向生理结构上属于女性的一部分群体吗?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
很显然,出嫁之后的女儿是不在宝玉所谓的“女儿”之列的。在第五十九回,从春燕口中我们得知宝玉曾有这样的言论: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的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了;再老了,更变的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
家中的婆子们宝玉向来是嫌恶的,不愿接触“脏婆子”们碰过的东西。刘姥姥二进大观园醉酒后误闯进入怡红院,“扎手舞脚”躺在宝玉的床上,“鼾声如雷”,吓得袭人“慌忙赶上来将他没死活的推醒”。
如贾母、王夫人等中年的妇女也未在列。尽管宝玉没有对她们表现出厌恶之情,但也仅限于血浓于水的亲情及封建礼仪的教导。通篇文章,找不到一处宝玉为贾母等忧心忡忡乃至寝食难安的表现,但是却常常为一般的丫头们帮忙打杂。
第二十八回中宝玉和黛玉拌嘴之后,黛玉去了贾母处吃,而宝玉则留在了太太处,有一句颇有意味的话,道是:一时吃过饭,宝玉一则怕贾母记挂,二则也记挂着林黛玉,忙忙地要茶漱口。
可见宝玉对贾母是一种情感反馈,而对黛玉则是一种出于内心的呵护。
譬如凤姐和秦可卿这样的年轻媳妇儿,在宝玉看来又是怎样的呢?
有碍于世俗的眼光、伦理的障碍,宝玉对这些年轻媳妇的怜香惜玉之情,只可化作对她们悲惨命运的痛惜。秦可卿病中,宝玉随凤姐探望,仅听到秦可卿谈话便“如万箭攒心,那眼泪不知不觉就流下来了”。

第五十八回中,宝玉正走在沁芳桥上走来,看到一株杏树结了许多小杏。因想道:“能病了几天,竟把杏花辜负了。不觉已到‘绿叶成阴子满枝’了。”因此,仰望杏子不舍。又想起邢岫烟已择了夫婿一事。虽说是男女大事,不可不行,但未免又少了一个好女儿。不过两年,便也要“绿叶成阴子满枝”了。再过几日,这杏树子落枝空;再几年,岫烟未免乌发如银,红颜似槁了。因此不免伤心,只管对杏流泪叹息。
宝玉不愿女儿们出嫁,是对女儿出嫁之后身不由己的命运沉浮的不忍,如迎春嫁与中山狼,在婆家“作践的,公府千金同蒲柳”;也是对大观园群芳盛开的太虚之境的眷恋和守护,他在仙境甘愿做“神瑛侍者”,在人间则愿与姐妹一同灰飞烟灭,只是不愿眼看花朵一朵朵凋落;其实宝玉害怕的是岁月,“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时光逝去不再回来,容颜衰老也不能再恢复。
细心的读者也可以发现,即便对于未出嫁的年轻女子,宝玉也并非对其一视同仁,一定程度上受的封建等级制度的影响。这里不多赘述。
尽管宝玉对于绝大部分的男子是鄙视的,但诸如秦钟、北静王、柳湘莲、蒋玉菡等男儿却受到不同一般的对待,乃至宝玉和他们保持一定程度的同性 爱恋。
以秦钟为例。第十五回中,秦钟在馒头庵和智能儿偷情,被宝玉发现,秦钟不得不哀求宝玉。宝玉道:“这会子也不用说,等一会儿睡下,再细细地算账。”一时宽衣安歇的时节……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账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系疑案,不敢纂创。
此处“无声胜有声”的手法可谓让人拍案叫绝,曹公以非常隐晦的笔法写出了秦钟与宝玉的特殊关系。
在曹公看来,即使像秦钟和宝玉这样的灵秀之人,也无法摆脱由生命原欲而带来的“肌肤之亲”,但两人的同性之情又不仅仅在于“肌肤之亲”,而在于情感的沟通与心灵的契合。

初次见面,两人就因灵秀的外表和诗性的气质而彼此吸引。宝玉心中想的是:天下竟有这等人物!如今看来,我竟成了泥猪籁狗了。可恨我为什么生在这侯门宫府之家,若也生在寒门薄宦之家,早得与他结交,也不枉生了一世。
而另一边秦钟也发出了心有灵犀的感叹。
秦钟死时,有宝玉陪在身边,将他的灵魂从去往阴司的路上拉回,劝宝玉立志功名;而秦钟死后,宝玉又多次去悼念秦钟。
由此我们得到这样的推断:“女儿”是一种独特的生命格调与价值观的象征,而并非一种简单的性别界限,具有“女儿”气质的男性也在女儿之列。
秦钟“眉目清秀,粉面朱唇,身材俊俏,举止风流,似在宝玉之上,只是羞羞怯怯,有女儿之态”;北静王“面如美玉,目若明星,真好秀丽人物”;蒋玉菡“风流妩媚”。
除了容貌与行为举止上与“女儿”的相似之处,他们皆聪明灵秀,天生为“情种”,而具有诗人气质;在与人相处上,强调“知己之感”,体现出人性中的真性情。由此,他们的行为特征和生存哲学与宝玉的所推崇的“意淫”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李大博在《从的“同行爱恋”看曹雪芹的超前之思》中,从同行爱恋的角度对贾宝玉的“女儿观”进行了总结:“女儿”这一文化代码所表征的价值观应该涵盖以下三个层面:首先是一种痴情,情种的个性,即以情阅世,以情用世,以情为终极的价值判断标准;其次是一种博爱,宽广的胸怀和细致入微的体贴;再次是一种特殊的入世方式——“以情入世”,换言之,这种价值观并非一种超现实的存在,而是要肯定现实,关注现实的,只不过入世的武器不再是“理”而是“情”。
宝玉对“女儿”的界定排除了中年以上的女人,但包括年轻女孩儿们和有“女儿”性质的男儿。由此,宝玉对女儿的界定更为关键的是“女儿”的特性;在宝玉的价值观中,心灵的真情可以打破一切——包括性别在内——的界限,从最贴近人性的层面找到爱的真谛。

至尊狼王 2020-03-27 16:20
这样的女儿观大概也是悲剧的原因之一吧

se4777 2020-03-27 19:15
宝玉对女儿的界定更为关键的是“女儿”的特性.

hanxiao129 2020-03-28 10:05
感觉宝玉有点变态的心理


查看完整版本: [-- 红楼梦:贾宝玉的“女儿”观 [3P] --] [-- top --]


Powered by www.wdsz.net v8.7.1 Code ©2005-2018www.wdsz.net
Gzip enabled


沪ICP备:050415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