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ozm32831 |
2019-12-07 15:17 |
如果说中国足协去年出台的“四大帽”政策,是要循序渐进地解决薪资问题,那么,目前中国足协酝酿准备出台的中超新政就是五个字:快刀斩乱麻。
目前足协酝酿出台的新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所有本土球员和所属俱乐部重新签订合同,原有合同全部作废。
在新的合同中,所有本土球员税前年薪不得超过1000万人民币。而对于原有年薪超过1000万人民币的队员,目前中国足协提供了两种解决方案:一种是不给予任何一分钱补偿。
另一种则是剩余合同中的超出部分,由原俱乐部按照剩余年限分期给予球员30%-50%补偿。譬如某队员与所属俱乐部仍有三年合同,原有合同的年薪为2000万,则余下合同总额为6000万,但依照新政,该队员如果还是维持原有三年合同,但年薪只能为1000万,合同总额为3000万,那么新旧合同相差的3000万总额补偿金额为900-1500万左右。
这条新政如果最终实施,自然会引起巨大的震动——这样的做法是否违反《劳动法》,在本文不做详细讨论。但对于有可能引起的法律纠纷,有关方面也做了“充足准备”:球员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能否胜诉是一回事,但只要球员通过法院起诉,那么该球员三年内不能在中国足协注册。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via 东方IC)
二、从2020赛季开始,每队税前1000万人民币的顶薪本土球员不能超过6个;1000万人民币顶薪之下仍有不同工资标准,并对人数有相关限制。同时,还将规定,每个俱乐部的本土球员工资每年工资支出总额不能超过1.5个亿。该项措施如若施行,无疑将对一些豪门俱乐部造成极大冲击,目前中超豪门本土主力队员的年薪几乎都在1000万人民币以上。
三、根据足协此前设置的引援调解费标准,引入国内球员资金支出超过2000万人民币的相关俱乐部,应等额缴纳引援调解费费用。而此次酝酿出台的新政中,本土球员转会的引援调节费标准线则从原有的2000万人民币大幅提高至6000万人民币。但届时还将规定,每个俱乐部每年转会净支出不超过1亿人民币(包含内外援)。譬如某俱乐部转会收入为6000万,那么该俱乐部引援支出不能超过1亿6000万。此外,原定每年五名内援的引援限制,新政也有可能取消。
四、每队可以拥有一名“超级外援”,引援调解费标准为不超过2500万欧元。而其他普通外援,引援调解费标准则按照原有标准,不能超过4500万人民币(约578万欧元)。
和这些政策相比,去年中国出台的“四大帽”政策,简直是“太温柔”了……譬如去年出台的限薪政策还只是规定:“关于球员重签合同,2018年度的备案合同为准继续承认有效,直到合同结束后按照限额重签。其他球员需要重新签订合同。”而现在,直接一刀切,原有合同全部作废,连过渡的时间和机会都不给了。
▲“四大帽”和此番酝酿的新政一比,显得太温柔
这些政策,在之前的上海和济南的相关会议上都有过讨论,但并无最后定论,因为俱乐部之间、以及俱乐部和足协之间仍存在诸多分歧。而原定12月2日于深圳举行、由各中超俱乐部自行发起的投资人会议又被紧急叫停。
不过借12月6日足协杯决赛次回合以及12月7日的中超颁奖典礼之机,足协也特邀各俱乐部的总经理或其他高管到沪,就是为了一锤定音,让准备出台的这些政策“敲死”——“敲死”以后,就会向外界公布,成为2020赛季所实施的政策。
这些政策中,预计会引起最激烈反响的,自然是所有本土球员重签合同。该措施如果能实施,对于投资人来说,当然是一件“好事”,虽是借用行政手段,但毕竟可以让自己的投资大幅度减少。所以,除了极个别俱乐部提出反对意见外,这一酝酿之中的新政目前得到了绝大多数俱乐部的支持。不过,球员的利益该如何保障呢?一旦真的出现球员上诉法院的事情,足协又该如何面对呢?
另外,足协这些新政,目前仅是针对非归化的本土球员。下一步,足协还会特别针对入籍球员和外援的薪酬进行专门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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