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ozm32831 |
2019-12-05 20:50 |
12月6日,中国足协将召开中国足球年度工作会议,在会议中,将此前一直流传的限薪令、归化球员使用方法等等行政草案,在争取中超俱乐部投资人意见后,一一确定。坊间消息流传许久,而我们,更愿意以建议者的身份,为其中增加一丝声音。
在归化球员的注册和使用问题上,广州恒大一直采取着“地产商的方式”进行囤积,即把大量归化球员,囤在手中,这与六七年前恒大囤积本土国脚的方式如出一辙。注2上1的草案,基本上已经确定,即注册2名非华裔归化球员,上场1 人。这是好方法。
鼓励U23留洋,意谓着十年之后,足协将重以政策方式,重启十年前韦迪新政中的留洋政策,此外,限薪令中还有一条,即U21球员的年薪不能高于一百万,这使喜欢囤球员的俱乐部,感受到一丝寒意。
公平的说,足协的政策,针对性很强,针对的并非一家俱乐部,而是金元足球的逻辑,但是政策之中,刚性的东西太多。
比如对三十岁以上球员的使用限制,事实上,可以鼓励中乙和中冠的球队,使用三十岁以上的球员。在竞争激烈且缺乏观众的情况下,除了江苏地区的中乙和中冠球队有球迷支持,其他大部分地区的中乙和中冠球队,完全是依靠投资商的支撑,在这样的环境之中,不会有任何一支球队,可以依靠年轻球员完成冲级的梦想。
三十岁以上球员拥有丰富的经验,能够在中乙中冠中展现价值,此外,球迷对他们也会更熟悉,理论上可以带动上座率。
此外,一旦形成了“球员在三十岁以后无球可踢”的状况,那么踢球的人会更少,足球将成为一项黑暗的运动。公平的说,中国足球在过去十年中,老将横行的原因,一是青训不利,二是金元足球。所以,中乙和中冠,不应对顶级联赛的金元足球风负责,对普通球员采取年龄的限制,是不公平的,等同连坐。
但是, 应该对中超和中甲的预备队比赛,做出明确的年龄限制,预备队应该成为标准的U21岁球员的比赛,对于超龄球员的参赛人数,必须加以限制。即然有球队喜欢囤积球员,就好好养着他们,连预备队都不用上了。
限薪令应该更加细化,加入奢侈税条款,比如,支付超过一千万元年薪的俱乐部,必须交纳同样数额的款项给足协,这当然会激起民意的愤怒,但即然有人喜欢用钱砸人,就用钱把所有人都砸服,交纳的罚款,可用于青少年球员和教练的培养。此前足协曾对球员转会费出台过调节费政策,与之类似。
奢侈税的征收起点,应该在四百万以上,而非一千万,一旦使用奢侈税条款,要求超越奢侈税起征线的俱乐部,交同样数额的奢侈税,将会使球员年薪的价格,快速下降,这是一剂猛药,但只要敢用,两年之后,效果立竿见影。
此外,关于球员领了千万顶薪,就无法获得自由转会权,这是与国际足联章程相违背的,当然国际足联不敢来找麻烦,自由转会权,是由合同来定,不是由年薪来定。足协想用这种方式,来扼杀金元足球(用转会方式来买球员),但可以用更柔软的身段来执行,比如签定顶薪时,必须签下三年的合同,第二、三年的合同薪水金额不定,这样能够更好的保证俱乐部的利益。
此外,超级外援不必限制,但是可以按照联赛排名,给出超级外援选秀权,所谓选秀权,是超级外援转会金额额度,上年度排名低的球队额度高,冠军额度最低。
这有点点象NBA的选秀权。最大的好处是,逼着中下游球队培养年轻球员,因为他们拿不出太多的钱买人;也逼着中上游球队培养年轻球员,因为他们的转会金额少。猛药有猛,但是,一定要有理有据,否则会落入口水战,让行政草案缺少法理支持,形成民意对行政法规的状态,会让自己先泄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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