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正经也 |
2019-12-06 11:52 |
首先问一下,你娘家拆迁得到的房子,当时动迁安置协议上是几个人?你丈夫的名字有没有列入其中?如果你丈夫的名字没有列入动迁安置协议里,那么你们离婚后,按正常的理解,他想主张以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名义进行分割是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的。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另外,就算进行财产分割,你想还给他装修款以抵充分割的房产份额,估计是不可能的。因为,一,是要得到你丈夫同意。二,就算他当时同意,事后反悔,法院一般也是支持的。毕竟装修款的价值肯定大大低于房产份额,属于不平等条约。除非铁证如山,你还给他的装修款等同于房产份额。当然,这个证据得由你自己提供给法院,并得到法官的认可。 以上是个人的一些浅见,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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