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外来人员能享受培训补贴?
陈先生问:我是外省市户籍人员,在上海工作,听说上海有职业培训补贴。外来务工人员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享受补贴呢?
答:外省市户籍人员在沪就业,参加政府职业培训,属于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以下三类对象,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外省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且培训时为缴费状态的在岗职工;外省市户籍,培训时未缴费但近一年内累计缴纳本市社会保险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外省市户籍,培训时未上岗,但培训期间或培训合格后四个月内上岗并缴纳本市社会保险的劳动者。享受补贴的具体规定: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紧缺急需培训项目的,考核鉴定合格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80%培训补贴;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其他培训项目的,考核鉴定合格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60%培训补贴。
大龄人员失业后怎么办?
韩先生问:我今年57岁了,最近刚失业,一下子又找不到工作,我该怎么办?
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2015年3月1日起,参加失业保险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纳入范围);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另外,1999年4月1日以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或不足2年的,经就业服务机构多次职业介绍,确属非本人主观原因不能重新就业的,本人可提出申请,经失保部门核实审批后,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至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文 崔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