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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正经也 2018-12-31 10:50

    2019年放假安排已经出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9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元旦: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春节:2月4日至10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清明节: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劳动节:5月1日放假。端午节:6月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中秋节:9月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强调,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说到法定节假日放假,人们往往会想到春节、国庆节等,其实放假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可分为三类: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2019年除夕放假应当如何支付加班费?2019年五四青年节恰逢休息日,是否应有补休呢?14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需要照顾孩子的家长是否可以请假呢?


    关注一
    除夕加班应如何支付加班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放假通知,2019年春节期间2月4日至10日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2月4日除夕加班应当如何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中规定:(一)元旦,放假1天(每年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五)端午节,放假1天。(六)中秋节,放假1天。(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民公休节日职工待遇有三个原则。第一是放假应支付工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下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也就是说11个节假日即使不上班也应计薪,除去不计薪的104个双休日,月计薪天数应为(365-104)/12=21.75天,再由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得出日工资水平。第二是上班应支付加班工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以本办法第九条确定的计算基数,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一)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二)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三)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第三是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全民公休节日的假期通过调整双休日来集中休假,休假时段每年由国务院发布。


    新中国成立之初,政务院于1949年12月23日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明确规定春节期间的法定节假日为“夏历正月初一日、初二日、初三日”,除夕不属于法定的节假日。但是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第二次修订,首次将“除夕”纳入春节法定假日。所以在2008年至2013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除夕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明确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从2014年1月1日起,除夕又不属于法定节假日了。在2014年1月30日除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只要支付正常工资;安排实行标准工时制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但是大多数人支持从除夕当天开始放假。于是2015年起,除夕又恢复放假,2019年也是如此。不过,法定节假日只能由《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所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2019年2月4日除夕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


    关注二
    青年节恰逢休息日有补休吗?


    2019年五四青年节恰逢休息日,是否应有补休呢?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还有第二类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4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至于半天放假时间,不硬性规定上午还是下午,各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正式宣布确定5月4日为青年节时,曾指出庆祝青年节的对象为中等以上学校学生,相应为中学生、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年龄基本为14-28岁之间。而在现成的文件中,对青年年龄给予明确的文件就是共青团现行团章所规定的团员年龄———14周岁至28周岁。当然并不是说28周岁以上就不是青年了,只是说青年节放假适用于14周岁至28周岁的青年人群。


    另外,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里享受待遇也有三个原则。第一是放假应支付工资。《劳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二是上班不需支付加班工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第三是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所以2019年五四青年节恰逢休息日,用人单位可以不补假。


    至于14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需要照顾孩子的家长是否可以请假,由于国家没有规定有关家长也放假,所以这些家长要求用人单位按公假处理没有依据。但是《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八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看护好未成年人,避免让学龄前儿童独处。”如果作为家长确有学龄前儿童需要照顾怎么办?单位是不是应当允许他们请事假看护孩子?职工请事假,尽管原则上应事先经单位批准,但是如果职工确有充分的正当理由请事假,单位就应当批准。当然事假期间公司可以不发工资,但也不能多扣工资。


    关注三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如何放假?


    少数民族节日习俗是该民族风俗习惯的综合展现,是满足少数民族物质与精神需要、增强民族凝聚力、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形式。我国各民族由于历史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各不相同,形成了众多的民族节日。我国政府尊重并照顾少数民族的节日习惯,少数民族群众可自由按照本民族传统欢度节日。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制定《关于统一全国年节纪念日放假办法》,专门规定:“各地人民政府应按照少数民族的习惯可另行规定放假办法。”“凡属少数民族习惯的假日,由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斟酌各民族的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1993年颁布实施的《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规定:少数民族职工参加本民族重大节日活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放假,并照发工资。2007年,经国务院修订后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也明确规定:“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1980]89号文的规定,2018年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曾发出《关于2018年开斋节放假的通知》,规定开斋节当天为工作日的,本市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柯尔克孜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等十个少数民族职工可放假一天。2019年有关假期如何安排?届时可继续关注本市有关部门的通知。


    有关职工过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有哪些待遇呢?从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18年开斋节放假的通知》的精神来看,第一,本市回族等十个少数民族职工开斋节可放假一天,凡享受开斋节假日的少数民族职工,不影响考勤和工资、奖金等。第二,如适逢例假日、厂休日等,则不补假。确因工作需要,离不开工作岗位的,可酌情予以补假。




作者     周斌

兵马大元帅 2019-01-06 17:15
少数民族人口的节假日更多,汉人也应该设专门的假日,汉人节,汉人休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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