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正经也 |
2018-11-19 11:09 |
职工因组长强制他加班,与组长发生口角,结果组长称他不服从领导,要辞退他。日前,满腹委屈的小秦向本报记者咨询,不服从领导就要被辞退吗? 据小秦反映,他于一年前进入一家公司当工人,当时,公司和他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还约定了六个月的试用期。因为他年轻,也没有什么技术和经验,所以干活很努力,也很想多学点技术。不过,不知组长出于何种考虑,总让他干一些脏活、累活,甚至很多分外事也让他干,钱可是一分也没有多给。多干点就多干点吧!这样多积累点经验与技术,也是好事,他这样安慰自己。几天前,组长通知他们要加班到晚上九十点钟,但不巧的是,那天他的父亲第一次从老家来上海看他,他要去车站接人。于是他便与组长商量,能否少加些时间的班?没想到组长一口回绝。他再次向组长求情,说明理由,请求照顾一次,可组长仍是毫不通融。这下他的火气也上来了,到了下班时间,就赶去了车站。第二天一上班,他就被组长叫到了办公室,说他不听从安排,擅自离岗,要在部门里公开检讨。他觉得自己没有错,准时下班,没有早退,坚决不肯认错,组长便说:“公司不会要不服从管理的职工,你被辞退了。”这样就要被辞退?他实在无法接受。 上海昭华劳动保障咨询有限公司董兆华表示,从小秦叙述的情况来看,如果公司真的辞退他了,那么这个辞退行为是值得商榷的。因为,一、辞退职工要有合法的理由。《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了有14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等。二,解除或终止职工的劳动合同,单位应该出具书面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三,公司无权强制职工加班。《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明确,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不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兆华建议小秦继续上班,去找一下公司人事部经理或者法人代表,因为组长的话并不能代表公司,所以公司可能还未做出解除他劳动合同的决定。如果他不去上班,倒有可能被公司以旷工的名义解除合同。
作者 马永卿 崔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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