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正经也 |
2017-12-22 11:56 |
问题一:企业可否用比特币为职工发放工资? 答:随着互联网金融及虚拟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货币受到一定冲击。有企业在发放职工工资时选择了时下比较流行的“比特币”。比特币是否属于工资支付的合法形式呢?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三条也同样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支付职工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有价证券或虚拟货币进行发放。 如果企业与职工协商达成一致以“比特币”的形式发放工资是否合法呢?针对这个问题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即使双方协商一致以“比特币”的形式发放工资也属于违法行为。主要有两点理由。首先,法律规定了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这是强制性条款。即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其次,职工与企业的地位并不平等。表面上双方协商一致,实则职工是迫于企业压力而不得已而为之。所以,这种行为属于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法律应当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企业发放职工的工资,职工享有所有权。职工有权自由处置,职工同意企业发放“比特币”亦是其行使所有权的表现形式,且这种行为并不会侵害到任何一方的利益,也不会影响社会利益,所以,这种行为并不违法。我们认为,以上两种观点都有其独到之处,并不能简单地判断孰对孰错。当事人双方的意愿的确需要得到尊重,但是劳动法作为社会法,与私法不同,在处理问题时需要考虑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 因此,我们倾向认为,不能简单否定这种做法,但也不能放任其行使。案例中这家公司的做法具有借鉴意义。首先是职工自愿领取,其次领取的金额只占到工资总额的一部分,最后还给予职工一定的奖励作为价格浮动的弥补。 问题二:企业为职工发放虚拟奖励,若无法兑现或短期内价值浮动,企业需要为此买单吗? 答:如今,企业给职工发放虚拟奖励的形式越来越普遍。除了之前提到的“比特币”,现在很多企业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留住核心职工。这些虚拟奖励与实际货币不同,其价值在短期内会存在较大幅度的波动。企业发放给职工奖励后,是否需要继续对奖励的价值波动负责?我们认为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企业奖励给职工的虚拟奖励,职工在第一时间可以兑现,那么企业就无需对将来的价格浮动负责。因为,即使虚拟奖励价值减少,也是职工自己决策的问题,与企业无关。第二种情况是有些虚拟奖励无法在第一时间兑现。如果职工可以兑现时无法兑现,且这种情况的发生企业存在一定过错,那么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问题三:如果企业不顾职工反对,以虚拟货币形式发放工资,职工该如何维权? 答:企业不顾职工反对,强行以虚拟货币形式发放工资,属于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职工首先可以向企业工会反映情况,职工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企业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职工还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工资。如果企业存在恶意克扣工资的行为,职工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们建议,企业如果想以虚拟货币形式发放工资,先决条件是得到职工同意。其次,发放比例应当有所控制,不能对职工的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唐毅 (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唐毅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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