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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正经也 2017-11-13 12:10
       今天来求助的王阿姨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大得多,她自称一个人在外漂泊已有十多个年头。其实,王阿姨原本有个幸福的家庭,丈夫老实本分,女儿事业有成,而且还结婚有了小外孙。本该一家人和和睦睦过日子的,可王阿姨怎么会落魄到如此境地呢?
  沾染赌博恶习欠下高利贷
      王阿姨与丈夫多年前结婚,婚后第二年生了女儿,在女儿两岁时,因婆家住房紧张,便举家搬到娘家,夫妻俩动手造了一套房。不久娘家动迁,一家三口分得一套二室户的住房。但这时王阿姨却染上赌博的恶习,常常彻夜不归。除了赌博外,王阿姨有很大的烟瘾。面对丈夫的劝告,王阿姨根本不听,依旧我行我素,撇下丈夫和女儿只顾一个人在外潇洒。
      王阿姨本身是下岗人员,根本没有经济来源供其赌博,输多了就到处借债,弄得家里经常有人上门讨债。最后她竟瞒着丈夫把自家的房子抵押借高利贷。眼看还债期越来越近,王阿姨也不免着了慌。恰逢婆家要动迁,丈夫实在忍受不了妻子,便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后丈夫与女儿的户口迁到了婆家,王阿姨把房子卖了32万元,除了还赌债,剩余的12万元交给了女儿。如果这时王阿姨能戒赌,那么她的命运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凄苦,而事实上,王阿姨仍然和以前一样,一上赌桌就分不清东西南北。
  求助要求无法得到支持
      身无分文的王阿姨上门找我们求助。她的要求就是两条,一是要求女儿把12万元还给她,理由是房子原来是娘家的,这个钱就是她的。二是当初丈夫离婚时说是假离婚,现在要求复婚。
      根据王阿姨提出的两点要求,我们做了分析。王阿姨卖的房子是动迁安置房,当时王阿姨、丈夫、女儿三个人一起参与安置,对该房屋都享有权利,所以该房屋卖得32万元,按道理应该每人起码分10万元。而王阿姨自己拿了20万元还赌债,只留12万元给女儿,如果王阿姨要求女儿返还这12万元,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至于王阿姨声称当初与丈夫的离婚是假离婚,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夫妻只要依法办理了离婚手续,就认定为离婚,法律上是不存在“假离婚”的概念。现在王阿姨要求复婚必须征得丈夫同意。现场我们也与丈夫电话连线,丈夫决然否定假离婚,并表示自己宁可孤身一人也不考虑复婚。
  应彻底戒赌求得家人谅解
      我告诉一旁沮丧不已的王阿姨,之所以会落到今天这个境地,主要是染上恶习。随着年龄的增大,无论是从自身健康,还是今后的生活,王阿姨都应该痛下决心,彻底戒烟、戒赌,慢慢取得女儿和丈夫的谅解。
  调解员律师点评:
      本次纠纷的产生是王阿姨放弃丈夫和女儿,沉迷于赌博这一恶习的结果。王阿姨求助调解员的两个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拆迁房并非其一人所有
      对于王阿姨要求女儿返还售房款中的12万元一事,虽然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在娘家,但据王阿姨所称该房屋是夫妻两人在婚后共同建造的,而且该房屋拆迁时,王阿姨、丈夫及女儿均居住在该房屋处,三人都是安置对象,因此拆迁安置的房屋不属于王阿姨娘家所有,更不属于王阿姨一人所有。
      这里还要说明的是,在出售该拆迁安置房屋时,王阿姨与丈夫、女儿对于售房款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王阿姨对给付女儿12万元是没有异议的,那么在时隔多年后,王阿姨对之前达成的售房款分割意见反悔,再行主张12万元的售房款,是其不诚信的表现,当然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
  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
      对于王阿姨提出的所谓“假离婚”,并要求复婚一事,《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可见,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说法,只要夫妻双方依法办理了离婚手续,从法律上来说,两人即离婚,若双方要复婚的,则必须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没有进行登记的,则两人仍为离婚状态。
  赌博或将带来牢狱之灾
      这里还要引起王阿姨注意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若王阿姨仍旧恶习难改,终有一日她失去的不仅仅是家庭和金钱,还有可能是自由,赌博带给王阿姨的将会是牢狱之灾。希望王阿姨戒除赌瘾,开始新生活。
      孙鸣民律师

chenqing12 2017-11-19 13:16
你指望赌徒自己戒赌,呵呵,佛祖下凡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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