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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5 09:22 |
几天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通告,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有11批次淀粉制品(粉丝粉条等)铝的残留量超标(按规定不得超过200毫克/千克);有4批次发酵面制品(馒头、包子、火烧、发稿) “铝的残留量”超标(按规定不得检出)。这些食品为何会有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铝?铝残留对身体健康的影响有多大? 粉丝粉条中残留的铝主要来自明矾(硫酸铝钾或硫酸铝铵),按照相关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5年第1号文”),明矾可以用于粉丝、粉条的生产,可以“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但食品终产品中的铝残留限量≤200mg/kg。本次检查发现,不合格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检出值达到235mg/kg~1600mg/kg,显然是因为厂家在生产过程中超量添加了明矾。 馒头包子发糕等发酵面制品中残留的铝很可能也来自明矾(硫酸铝钾或硫酸铝铵),按照相关规定(GB 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馒头包子发糕等发酵面制品在制作过程中不得添加明矾,所以铝的残留量标准为不得检出。如果在这些食品中检出了铝,很有可能是加工者违规添加明矾所致。对于那些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不是很高的不合格产品,还有一个可能是,加工者使用的原料(小麦粉)受环境原因,天然含有较多铝。 明矾(硫酸铝钾、硫酸铝铵)曾经是广泛应用的食品添加剂之一,近些年开始加以限制。按照有关规定,明矾可以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豆类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油炸面制品、虾味片、焙烤食品、腌制水产品(仅限海蜇)、粉丝/粉条,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而食品终产品中的铝残留限量【豆类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油炸面制品、虾味片、焙烤食品】为≤100mg/kg,腌制水产品(仅限海蜇)为≤500mg/kg,粉丝/粉条为≤200mg/kg。 铝最广为人知的危害是引起老年痴呆,但这个说法并不可靠。WHO/FA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认为从食物中吃进去的铝不太可能增加患老年性痴呆的风险。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认为铝元素不是人类致癌物。铝虽然具有毒性,但并不是只要摄入就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这不仅取决于食品中铝的含量,还与食用这些含铝食品的数量以及食用时间长短密切相关。为了保护公众健康,JECFA制定了铝的“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人终生每周每公斤体重经口摄入的铝不超过2mg,就不会引起健康危害。 我国有调查显示,我国居民吃进去的铝按平均值算,低于JECFA提出的“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但是,14岁以下儿童以及一些经常食用铝含量较高食物的消费者,吃进去的铝较多,有一定的健康风险。其中,淀粉制品、面制品、膨化食品等是铝摄入的主要来源,儿童应尽量避免摄入铝含量相对较高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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