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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正经也 2017-01-27 11:25
       昨日,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旨在加强对保险机构与一致行动人重大股票投资行为的监管,防范个别公司的激进投资行为和集中度风险,维护保险资产安全和金融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对投资分类差别监管
      《通知》明确,保监会将对保险机构或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投资上市公司股票实施层层递进的差别分类监管,分为一般股票投资、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三种情形。对占绝大部分不涉及举牌的一般股票投资行为,不增加限制性措施。开展一般股票投资涉及举牌的,应当在信息披露要求基础上进行事后报告。达到重大股票投资标准的,应向监管部门事后备案。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实行事前核准。
      上述所称的一般股票投资,是指保险机构或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比例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20%,且未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票投资行为。
      重大股票投资,是指保险机构或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比例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20%,且未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票投资行为。
      保险资管业专家表示,《通知》对正常的一般股票投资并未增加限制性措施,这一分类监管的设置不会影响保险资金的正常投资行为,更不会影响资本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值得一提的是,在国际保险资金运用的分类监管实践中,根据保险资金来源及所属主体的不同,对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和方式进行区别对待,已成为很多国家的选择。
      应当做友好投资人
      为进一步防范保险机构与一致行动人共同投资风险,《通知》重点强化了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的举牌或收购行为监管,明确禁止保险机构与非保险机构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上市公司。
      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开展重大股票投资,新增投资部分应使用自有资金。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开展一般股票投资发生举牌时,保监会可以采取暂停保险机构资金最终流向非保险一致行动人的直接或间接投资等监管措施。此外,《通知》还要求保险机构在获得重大股票投资备案意见或上市公司收购核准文件前,不得继续增持该上市公司股票。
      为促进保险资金对上市公司经营发挥良好协同作用,《通知》进一步提出保险机构应当做友好投资人,要切实与上市公司股东和经营层沟通。保监会将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协调,及时通报保险机构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情况。
      总体而言,《通知》的发布实施对于稳定市场预期,促进保险资金稳健投资,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距监管上限仍有空间
      保监会介绍,当前,保险资金股票投资余额达到1.2万亿元,占保险资金运用总额的比例不到10%,距监管上限尚有较大空间。《通知》明确支持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投资的监管导向,将推动更多保险机构运用保险资金进行分散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
      《通知》公布后,监管层也给予相关企业足够的宽限期。保险公司可在2年或更长时间,将相关资产比例调整至监管比例之内,随着保险公司自身资产规模的增长,其投资比例呈现自然下降,不会对资本市场形成资金压力。
      《通知》的发布实施有利于推动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对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防范金融行业系统性风险、维护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随着保险业资产规模不断增长,相关监管政策导向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保险资金对资本市场“稳定器”和“压舱石”的重要作用将进一步显现。(劳动报)

aaxu 2017-01-27 16:23
臭长手又太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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