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武汉宏兴要重处俱乐部和赛区!
中国足协杯一场激烈的战斗之后,武汉宏兴俱乐部被推上了风口浪尖,由于赛后宏兴俱乐部球员,替补席,工作人员甚至是现场保安都全面的参与斗殴,而且被挨打的球员也都是集中在江苏苏宁队的国脚和一些重要球员身上,所以基本可以判断一点,这次冲突的最大责任方绝对不是球员,而是武汉宏兴俱乐部。 打架已经结束了,中国足协重罚任何球员没有实际意义,报警也因为法律不健全和法不责众的普遍性漏洞,这些打架的球员肯定不会为此承担任何的罪责,因为就算是终生禁赛,这些业余球员也就是以后不能踢足协杯而已,反正都是业余,终生禁赛也就是安心踢野球而已。最关键的一点是,目前看武汉宏兴上场球员有很多假冒伪劣产品,冒名顶替也不是不可能,所以处罚球员这个环节,我建议中国足协要切实做好调查,不要轻易出手,最好是让公安机关介入,然后查明真相,给社会一个交代。 前北京一位著名球员在退役之后曾经在一场野球比赛中打架斗殴,对手肯定打不过吃了大亏,报警后最终北京市公安局的处罚很有意思:该名球员一年之内不许在北京踢任何业余比赛,只要任何比赛里有他出现或者再次因为他引起社会治安案件,公安局就要“收拾他一回”,其实公安局这个带有威胁性质的处罚也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但这名球员很忌惮一点,因为公安说“收拾他”的措施很特别:关禁闭15天外加全北京市治安通报,让他上《法制进行时》和各种法制节目。 “人怕出名猪怕壮”,职业球员无论如何在球场撒野,在生活中还是很在乎自己的名声,武汉宏兴队的球员几乎没有任何江湖上的名号,处理他们不痛不痒反而是让他们更加“威风”,所以我建议对于球员重罚不如轻判,因为足协的处罚没有实际意义,不如让公安机关给于他们应得的惩罚,比如让他们参与社会活动“扫大街一个月”都比终生禁赛来得更实际。 真正需要中国足协思考地是如何处罚武汉宏兴俱乐部的问题,很显然相关的投资者和俱乐部实际的操控人和管理者应该被重罚,笔者的建议很简单:永远开除武汉宏兴俱乐部后台的投资方,让他们绝对没有任何机会参与到足球运动或再次组建俱乐部的活动中,让他们安心去搞拆迁活动比他们搞足球要更有社会意义,此外,宏兴俱乐部的实际俱乐部管理者和董事长应该终生禁赛,这些人不配搞足球。 在重罚宏兴俱乐部本身的基础上,武汉地区应该被中国足协处罚禁止参加足协杯五年以上,除了现在拥有资格的中甲俱乐部武汉卓尔俱乐部继续可以获得参赛权利之外,武汉地区的任何业余足球俱乐部五年之内禁止参加中国足协组织的中国足协杯或其它业余赛事,这不是对武汉赛区的严厉处罚,而是中国足协要通过真正有效的处理措施告诉所有足球行业里的其它从业人员,中国足球对球场暴力永远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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