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ozm32831 |
2016-01-07 17:18 |
2016年1月10日,将是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跨注册协会(省、市)转让截止日。这也是中国足协首次实施这一硬性规定。一时之间,包括中超、中甲、中乙在内的多达26家俱乐部申请主要股权转让,其中7家涉及跨注册协会(省、市)的转让。 今年的转让似乎比往年来得更多一些,原因大致有三: 1、俱乐部转让每个赛季结束后都有,但是因为职业联赛还未真正达到职业化,部分俱乐部生存依然困难,联赛历史上出现的欠薪、投资企业资金链断裂等现象不胜枚举,因此出现转让在意料之中; 2、《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2015年3月出台,改革的春风迅速点燃了越来越多足球投资人的热情,资本开始大量涌入足球领域,各种跑马圈地的举动蜂拥而至。当然,优胜劣汰,没实力的退出,有实力(或自认为有实力的)“金主”接盘,也在情理之中; 3、依然有“投机分子”“潜伏”其中,想借机达到别的目的…… 前两条都好理解,最后一条如何解释?其实不难解释,发展足球无非要遵循两项规律,一个是足球自身的运动规律,另一个则是市场规律。这也是中国足球发展这么多年才领悟并逐步开始遵循的。 既然要遵循市场规律,那就要按照市场规律办事,于是各种“军备”竞赛逐渐兴起,这虽然提高了俱乐部的运营门槛,但也提高了联赛的竞争性和观赏性,广州恒大还两次夺得亚冠冠军,恒大淘宝成为中国首家登陆新三板的足球俱乐部。恒大淘宝登陆新三板以及此后的海量增发,让有些人嗅到了其中的“商机”——借壳上市。 这或许是个别转让发生的原因,或许也是不少实力一般、炒作概念的足球相关公司想达到的目的。我们当然不能因此判定这一动机是对还是错,但是从中国足球长远发展角度而言,如果接手球队的目的不是发展球队、提升足球,哪怕是顺带发展球队、提升足球,而只是为了借着中国足球的大好形势上市圈钱,那么这样的动机我们是否有小小质疑一下的权利? 再有,个别企业打着“中央支持足球发展”的大旗,希望中国足协对转让中一些不合规的行为予以“通融”。如果能“通融”,那么还要规定干什么?!中国足协在近年的俱乐部转让中,坚持原则,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刹住了歪风邪气。但是,在今年的转让中,依然有各种说情电话、发给各级领导的短信纷至沓来,甚至有人扬言要找高层领导“通融”。 中国足球如何改革?最起码的一条便是将以往的不合规之举消于无形,继而立规、守规。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明明不符合规定却偏要按自己的意愿行事,这不是破坏规矩、不是破坏中国足球改革,又是什么? 实际上,“通融”在中国足球历史上的确曾大行其道,其中还不乏权钱交易。这也是为什么个别俱乐部欠薪多年,但通过威逼利诱让球员“签字画押”等手段,从而一直能通过准入的原因。 不过,自2009年反赌扫黑大幕拉开,并陆续将一批腐败分子绳之以法后,中国足球正逐步迈入正轨。尤其在近两年,中国足协在俱乐部转让、准入、注册等事务的把关上日趋严格,这也是职业化的必然要求。这在两个案例上体现得尤为明显:1、2014赛季结束后,广东日之泉被陕西五洲俱乐部收购。但陕西五洲因未在中国足协规定的时间内交齐相关材料,导致球队无法注册,失去了新赛季征战中甲的资格;2、2014年年底,重庆力帆完成工商层面的转让,但其“新东家”没有向中国足协补交齐相关转让材料,中国足协认定此次转让不成功。此后重庆市工商局江北分局发出撤销登记决定书,决定撤销股权转让以及名称变更登记决定,力帆重新获得俱乐部股权,继而保住中超资格。 俗话说的好,“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在中国足球改革之风劲吹,足球形势趋好的大背景下,“魑魅魍魉”们请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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