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changbin:见死不救而且性 爱过程中用里过猛,致人高潮叠起半度昏迷从而引发心脏病,这些诱因都逃不了惩罚,还是投案自首吧,可能是漂娼加过失致人死亡,数罪并罚....5年内刑期...还有民事赔偿..... (2014-05-07 20:21)
割肉控股:这个责任是逃不掉的,逃跑的人很愚蠢。根本就不是男人,太让人鄙视了。 (2014-05-15 17:02)
fzw999:过失致人死亡罪! (2014-05-07 14:08)
shifuhu:没有及时通知抢救,失去了抢救计划就是犯法了 (2014-05-07 13:30)
dwds16:出于人道,当时也要把她送医院 (2014-05-20 09:52)
轻佻的眼角:从你提供的情况来看,第一你朋友并无杀人故意,也不属于不作为犯罪,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第二,心脏病发属于意外事件,卖淫女在那工作,是不合法的,但是她在那种情况下受雇于他人,雇主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赔偿。第三,你朋友顶多算的上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罚三千,行政 .. (2014-05-19 15:15)
book888:出于人道主义也应该施以援手啊。跑了之后处罚力度更大! (2014-06-05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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