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kailong |
2011-08-26 22:06 |
本人是外省的,户口现在还在成都当地所读大学的集体户口里。在A单位上班以后,虽然还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A单位给我办理了社保(里面有好几个月的钱)。现在因为工作环境问题和A单位闹得不愉快,没有办理辞职手续就直接走人,请问:我到了新的B单位以后,我的社保怎么办?是不是在新的B单位办理一个新的社保?还是直接把我之前的社保卡和编号交给新的单位就可以了?或者还是要到原来的A单位去开具个证明(这个有点难度,估计不肯开具),然后才能转到B单位来?望指教!谢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