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ldl000 |
2011-03-02 15:37 |
XX供电局; 我是XX供电所的一名农电工,自2002年参加农电工以来,工作都是认真踏实,勤勤恳恳地完成供电所交给(安排)的各项任务。就因为我工作认真踏实,给我的农电工作造成了今天的不愉快,那是2008年6月在抄表收费的工作中发现了一只没有任何手续(不知什么人,什么时间安装)的照明表,我就去抄表收费,该用户说这只表没有任何人收得起钱,就发生争执,并非打架,结果该用电户就以陈旧耳膜破裂住进医院治疗,同时向供电所告说是我打伤的(但是医院检查鉴定的结果是多年陈旧性耳膜破裂)供电局在解决的过程中既不听我的陈述和当时在场人的证词,也不以医院的医疗检查结果为准。就把XXX的2千余元住院费从我工资中扣除,(当时我一家三口人就靠供电局每个月发的520元维持生活).扣了将近5个月,当时我家生活非常困难,廹使我苦思苦想,我虽然只是供电局的一名农电工,供电局也是我的单位,我这样认真负责地维护单位形象,企业利益,反而得不到单位支持,企业拥护,得到的竟是单位的惩罚。为此,我于2009年8月被提交了辞职和要求对扣我的工资合理解决的申请,并多次找书记面谈,都未得到解决,被廹于2010年1月离开供电所,至今既不解除劳动用工合同,问题也未得到解决。 当时我离开解决的问题是: 第一:解决我被错扣的2400元工资。 第二:把我的电工证书还给我。 第三:按劳动法规定把我上班期间的劳动保险买齐。 第四:补发按劳动法规定的每年无病事假(或并事假时间(天数)在政策规定允许天数内的,每年多发一个月的工资。
这个是我去年提交的申请 到现在也不解决 当时离开的原因还有 没有电工证 我们就是属于无证违章操作 被电烧伤的好几个了 从电杆上摔下来的 还不闻不问的 所以 我感到 很冷心....
第三条是这样的 到了2008年新劳动法出台后才给我们买了保险的 我指的是2002--2008这期间的
来到山庄时间不长 看到了山庄的道友们 都很乐于帮助人 今日就发了这一贴 希望道友 给予指点 我的要求是不是合理 应该怎么办?
在此 先谢谢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