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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grant 2010-11-01 15:41
1、替别人做担保借款,担保期已经过了,但借款人没有按期还款。
2、担保已经做了公证,担保人也可以找到,并且在本地。
3、担保金额有利息,截止到现在利息也有不少了。
如果上了法院结果会怎样?

凤仙花 2010-11-01 15:49
已过保证期,如无特殊情况,保证人应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vagrant 2010-11-01 18:39
怎么没有人来解答???

gyz1119 2010-11-01 20:11
担保期到了,借款人没有还钱,你的担保责任就没有解除。如到了法院,担保人就是第二偿债人,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偿债!

傲然 2010-11-01 22:18
你所谓的担保,应该是保证吧?
不知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有没约定保证的方式,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
担保法第19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捉鱼人 2010-11-29 13:14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sunhh3999 2010-12-14 09:42
你提的问题不明确。担保期过了是什么概念?
如果是借款到期,分两种情况,其一,如你是一般责任保证,债权人应先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债权实现不了的,由你承担责任;其二,如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直接向你主张债权。
如果是超过保证期间,你可免除保证责任。

圆盘道 2010-12-14 13:17
判借款人还钱,还要看他有无偿债能力,无能力就判你还。你有向他追索的权利

真好莱坞 2010-12-26 11:35
最好的办法是:自已掏腰包付钱吧!

snorks 2010-12-31 14:36
借款方每两年要向借方进行一次要债,否则算借条失效。否则法律上不承认借条的可持续性。

订书机 2010-12-31 19:57
引用第1楼凤仙花于2010-11-01 15:49发表的  :
已过保证期,如无特殊情况,保证人应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这个答复是不对的。

fish110 2011-01-12 07:34
正常来说你担保的那个人只要不是无奈想办法还掉就没事了,如果他摆明不还了,那借债人就会找你那就和你有连带责任了,之后你就需要负责,就要看对方肯不肯把钱还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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