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书机 |
2011-01-08 16:26 |
楼主所提的问题,是个普遍的问题。 关于征地赔偿的内容,包含了房屋建筑物赔偿和土地使用权赔偿两个部分。 房屋和建筑物赔偿,首先是要明确什么是房屋和建筑物。房屋必须有地基、墙面、支撑结构、屋顶等基本要素,是用于居住的物业;建筑物是为使用目的而构件的物业,如院落(有墙面但没有屋顶)、车库(有屋顶有支撑结构但没有墙面)等。这些物业,都是按照房屋和建筑物的实际价格标准进行的,具体包含了面积、建筑质地、已经使用年限等因素。当然也要充分考虑地理位置,这是考虑物业(指房屋和建筑物)的实际经济效益价值。 土地使用权赔偿。我们的房屋或建筑物,必须是构建在土地的基础上。所以,与房屋和建筑物相对应的,必须是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目前,我国规定,土地所有权都不归个人,城市和国家物业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称为国有土地;除国有土地以外的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我们个人只能是拥有土地使用权,不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 如果是占用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楼主必须持有《土地证》;如果是占用集体土地使用权,楼主必须持有《宅基地使用证》等。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农村祖屋,没有房产证,也没有土地使用证,但楼主必须持有地方政府财政机关颁发的(或者是地方政府)《房契》。这些证明文件有了,你可以理直气壮地谈赔偿的问题。 楼主需要明确,赔偿的问题,是由开发商或者土地使用人与业主(也就是楼主您)平等协商决定的,这是民事问题,民事主体在法律上地位是平等的。如果征用土地人蛮横跋扈,仗势欺人,那楼主您该当钉子户,也没有办法了。 切记平等协商! 从楼主帖子看,虽然问题不是很明确,但院落,理应按照建筑物计算(院墙也是要花钱去建的)。 老夫我的解答,仅仅是依据老夫自己对法律的了解,不是权威解释,仅供楼主参考。错误之处难免,请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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