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前,我承包本村集体所有的空厂房经营木材加工厂,2005年,这个集体所有的空厂房欲卖(附带场地使用权),当时村委会要求前提是必须保留木材加工厂,以方便群众加工木材。当时也只有我有木材经营执照,别人不具备资质,所以经村委会成员讨论决定以4万元的价格卖给我,没有进行招标。但当时怕我转向所以当时只出具了预收款收据,也没有签订正式协议,我当时也交了全额款。今年,个别村民上访,认为当时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所以村委会及时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票决,90%同意尊重当时意见卖给我。现在仍然有上访者,理由是没有进行公开招标。所以村委会迟迟没有与我签订协议。我想咨询能否通过诉讼进行确权,胜率多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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