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4055阅读
  • 1回复

[法律解释]协商支付经济补偿后,劳动者反悔怎么办?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yook2008

UID: 283074

精华: 46
职务: 山庄英杰
级别: 开山鼻祖
 

发帖
28085
金币
98980
道行
506
原创
87
奖券
77
斑龄
0
道券
21
获奖
0
座驾
设备
摄影级
在线时间: 6009(小时)
注册时间: 2007-08-26
最后登录: 2024-10-26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5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就经济补偿问题签订协议,并已按协议约定的数额领取经济补偿金,但事后反悔,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未足额给付的经济补偿金能否获得支持应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达成协议,协议中约定的经济补偿金额低于法定标准的,原则上应认定无效,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劳动者按协议领取经济补偿金后,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未足额给付的经济补偿金的,应予支持,不得以双方已达成协议,且实际履行为由,驳回劳动者的诉求。 

  (2)但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中已明确告知国家法律法规对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和计算标准,劳动者明知协议所约定的补偿金额与法定标准有出入仍自愿同意签订协议的,即使补偿的标准及数额低于法律或法规规定,应当视为劳动者对自己权利的自行处分,劳动者按协议领取经济补偿金后反悔的,应当驳回其诉求。 

  (3)劳动者领取经济补偿金后,对用人单位未依法足额给付的经济补偿金,超过法定期限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丧失胜诉权,应驳回劳动者的请求。 

  实践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经济补偿达成协议的情况比较多,为了避免劳动者领取经济补偿后又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风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协议书时应当告知国家法律对经济补偿的规定,并在协议书中告知劳动者依法可获得的经济补偿数额。可作如下约定:根据法律有关规定,甲方(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乙方(劳动者)经济补偿共计人民币×××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乙方(劳动者)同意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元,与法定标准差额部分乙方自愿放弃。 
1条评分
By 风火轮 金币 +8 | 理由: 鼓励一下 2008-10-25
山庄提示: 道行不够,道券不够?---☆点此充值☆
 
离线zhaiben

UID: 579753

发帖
2803
金币
6438
道行
200
原创
0
奖券
0
斑龄
0
道券
6
获奖
0
座驾
设备
摄影级
在线时间: 495(小时)
注册时间: 2008-11-16
最后登录: 2023-02-06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0-09-11
实践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经济补偿达成协议的情况比较多
如何不发帖就快速得到金币道行
 
快速回复
限120 字节
认真回复加分,灌水扣分~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