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人工智能治理:中国策略与核心利益
引言
在人工智能技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世界的当下,其治理议题已成为国际博弈的焦点。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张凤在全国两会期间,就人工智能治理相关问题接受了封面新闻的专访,深入剖析了人工智能治理的必要性、中美欧治理逻辑差异、欧美治理体系对我国的影响以及我国的应对策略和核心利益等关键问题。
人工智能治理的必要性
技术发展需求层面
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呈指数级演进,已从效率工具升级为国家战略性的基础能力,对产业升级、公共治理和国际格局演变产生重要影响。然而,相较于技术的迭代升级,其治理仍处于初级阶段。治理顺应技术发展规律,能避免数据滥用、深度伪造等技术失控风险,是保障技术健康发展的迫切需求。
经济社会影响层面
人工智能对经济社会整体影响深远,治理是保障社会公平与公共利益的关键屏障。算法偏见、责任缺失和就业冲击等社会风险可能随之而来,有效的治理有助于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确保人工智能的发展惠及全社会。
国家安全战略层面
从国家安全战略视角看,人工智能治理是维护国家安全与技术主权的重要战略支点。在全球化背景下,外部技术封锁与规则围堵的威胁日益严峻,通过治理可以有效防范此类风险,保障国家的核心利益。
中美欧核心治理逻辑区别
美国治理逻辑
美国在新一轮政策调整中强调创新驱动与产业竞争,通过优化监管结构、强化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等,体现以市场机制和技术领先为核心的治理思路。2025年特朗普政府第二任期确立“去监管、扩基建、促竞争”的发展思路,试图以创新优先推动全球人工智能产业生态扩张。在策略布局上,构建由算力基座、数据要素、人才资源组成的组合拳,依托项目实现算力量级跃升,整合联邦行政数据资源,重塑政企人才旋转门机制形成人才代差。在规则层面,对盟友放宽限制,对中国加紧遏制,推行以美式架构为核心的算力外交,将盟友纳入其技术标准体系。
欧盟治理逻辑
欧盟通过《人工智能法案》确立分类分级监管体系,设立欧洲人工智能办公室,形成以“强监管、重规则、输标准”为特征的治理范式。凭借庞大的单一市场体量,试图将强制性合规标准转化为全球治理话语权。在策略布局上,通过人工智能投资计划加速战略转型,将资源投入重心由消费级市场转向医疗、精密制造和绿色能源等垂直行业,将工业基础转化为差异化竞争能力。在规则层面,坚持以“数字主权”为核心,强调人工智能创新必须置于其伦理和基本权利架构之内,通过市场标准转化为普适性国际规则。
中国治理逻辑
我国长期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创新和治理协同,发布《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和《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行动计划》,提出构建包容、开放、可持续、公平、安全和可靠的数字智能未来。这一逻辑立足人类命运共同体,主张共商、共建、共享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在安全底线之上释放技术向善动能,在开放协同中推动规则兼容,让技术服务于人类普遍福祉。
欧美治理体系对我国的影响
规则门槛演变为贸易壁垒
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具有域外效力,强制要求合规认证和跨境数据流动准入。我国企业出海将面临额外合规成本和技术适配压力,可能因不符合“价值观对齐标准”被排除于关键市场之外。
技术生态阵营化加剧
美欧试图在芯片算力、底层框架、人才交流等方面建立闭环生态,加剧全球供应链分割和技术路径分化,形成阵营对立局面,增加我国实现不同阵营融合的难度。
全球合作网络被割裂
美欧将治理规则与特定政治制度挂钩,削弱我国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标准制定的话语权,压缩多边协商空间,阻碍全球人工智能领域的合作与发展。
我国的应对策略
主动输出治理经验
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行动计划》基础上,依托联合国、G20等多边平台,聚焦算法备案、数据跨境流动、人工智能安全评估等关键场景,将我国监管经验转化为可量化的国际技术标准。研发人工智能合规审计工具包,形成可操作、可检验、可推广的治理实践范式,提升中国方案的国际影响力。
深化多元化合作策略
设立专项基金,在精准农业、传染病监测等领域提供轻量化模型及配套算力资源,同步开展治理经验交流与能力培训,形成开放共享的技术应用和治理规则生态。稳步推进与主要经济体在算法透明性、安全评估等领域的规则对话与标准衔接,探索重点领域合规互认机制,降低跨境技术合作与数字贸易的制度成本。
强化“治理原生”的自主技术生态
鼓励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开源生态体系,在开放协作基础上推动形成公平、非歧视、负责任的社区治理规则,增强我国在全球技术生态中的参与度与影响力。依托我国在智慧城市、智能制造、智能交通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优势,加快形成面向重点领域的人工智能应用标准,通过高质量场景应用推动技术标准的国际传播和实践验证。
我国治理的核心利益与突破点
核心利益
在未来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进程中,我国核心利益在于坚守人工智能作为国际公共产品的本质定位,捍卫技术的普惠性、发展的包容性和治理的多元性。确保人工智能成果惠及更广泛群体,避免技术垄断和能力鸿沟扩大;尊重不同发展阶段国家的差异化需求与技术适配路径,反对以单一标准排斥后发国家的规则制定;坚持多边主义框架下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维护规则制定的开放性和公平性。
突破点
我国应抓住“场景驱动”和“生态共建”作为战略支点和突破点。利用超大规模市场和丰富应用生态,在智能制造、绿色能源、公共卫生、数字政府等领域率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标准,通过高质量应用场景提升规则公信力和国际采信度。同时,在人工智能伦理框架、风险分级体系、人机协同、责任界定等前沿议题上,加快形成系统化主张,使我国成为规则参与者,更成为治理范式的重要贡献者。
结论
人工智能全球治理并非零和博弈的角力场,而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协同实践平台。我国应以共建共享为底色,以务实合作为路径,在尊重各国主权与文化差异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全球规则塑造,坚守核心利益,争取突破点,推动形成包容、平衡、可持续的人工智能治理新格局,让人工智能技术更好地服务于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