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九十八回,是令许多读者最“意难平”的章节之一,在这一回,贾宝玉迎娶薛宝钗,林黛玉则在绝望中辞世。那边锣鼓喧天,新房热闹,这边黯然神伤,旧院凄凉。
贾宝玉大喜的白天,林黛玉就已经昏过去了,直到晚间,她才微微醒了过来,紫鹃和李纨在一旁,看到她闭目养神的样子,李纨想着应该没事,便先回去忙自己的事儿去了。
待林黛玉再醒过来,身边就只有紫鹃和几个丫头奶妈了,也顾不得什么,便拉着紫鹃的手激动说自己不中用了,谁知话没说完就累得闭上眼睛,待她再醒来,仍旧紧紧拽着紫鹃的手,奋力说道:
“妹妹,我这里并没亲人,我的身子是干净的,你好歹叫他们送我回去。”
黛玉本是姑苏人氏,因幼年恃怙双失,只得投奔外祖母,如今待字闺中便香消玉殒,按礼俗自然要葬回故里的。
可令人疑惑的是,林黛玉为何要强调自己的身子是干净的?
有读者认为,这处描写大义存焉,原因是王夫人一向认为林黛玉勾引了她的宝贝儿子贾宝玉,林黛玉临死前发出最后的控诉。
这一点似乎是很合理的。王夫人不喜欢林黛玉,这是众所周知的事,而在后来花袭人暗搓搓找到她,暗示林黛玉和贾宝玉不清不楚后,王夫人彻底将林黛玉视为了勾引宝玉的狐狸精。
可是,碍于贾母,王夫人只好将对林黛玉的恨意隐藏下来,当她看到眉眼和身段与林黛玉如出一辙的晴雯时,那种愤怒很快就转移到了晴雯身上,她毫无缘由骂晴雯为“狐媚子”,在晴雯死后还非得挫骨扬灰才解气。
然而我们都非常清楚,无论晴雯还是林黛玉,都是最洁净最纯真的女儿,她们虽然被贾宝玉所喜爱,但都能“发乎情止乎礼”,晴雯甚至当面拒绝贾宝玉的非分之请。
晴雯临死前,忿忿不平于自己虚担了“狐狸精”一名。这里林黛玉临死前也强调一句“我的身子是干净的”,还真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呢。
然而,如果我们再细细分析林黛玉的素日行举,便知道林黛玉不可能说出这种话来。原因有二:
第一,除了贾宝玉,林黛玉从来不在意他人的看法
林黛玉的前世,是绛珠仙子,此生为还宝玉眼泪而来,她的情感和泪水,都只会付与贾宝玉。尤其是类似生气、嫉妒、悲伤这种负面情绪,必定要与贾宝玉有关,譬如她一开始不满薛宝钗,只因为她认为薛宝钗威胁到了她和贾宝玉的爱情,她跟史湘云怄气,是因为一个金麒麟。
此外,任何人很难再挑动她的情绪。
譬如在第三十二回,因担心有金麒麟的史湘云抢走贾宝玉,林黛玉悄悄跟来怡红院,却不想在窗外听到花袭人在跟史湘云说她的是非,花袭人口中,林黛玉是又小气又矫情,还懒惰。这还没完,花袭人贬损完她,还不忘拉出薛宝钗来抬高抬高。
这些话被林黛玉听得一清二楚,但是她却像没听到一样,就单记着贾宝玉为她辩解的话了。
而在后文中,我们仍能见到林黛玉对花袭人这丫头没有任何反击,甚至还友好地打趣她是“嫂子”。
所以,林黛玉的心里,只在乎贾宝玉对她的看法,其他人一概都是浮云,就算后来王夫人怎么误会,甚至府中上下都垢谇谣诼她“不干净”,她也不会放在心里,因为她知道,贾宝玉不会这么认为,而且事实原本如此。
第二,紫鹃是宝玉之外与黛玉最亲近的人,黛玉没必要跟她强调清白
黛玉进府时,带来的是家里的丫头雪雁,贾母见其年纪小,就拨了紫鹃过去给她。
虽然是后来者,但经过几年的相处,黛玉和紫鹃的感情已经胜过了雪雁。素日里,人前她们是主仆,而一旦背人处,就成了姐妹。
宝玉和黛玉这段感情一路走来,紫鹃一直看在眼里,并想方设法去促成他们。所以才有来第五十七回的“情辞试宝玉”,贾宝玉以为黛玉要回姑苏,几乎不曾死去,紫鹃后来却和黛玉悄悄庆幸,因为这意味着贾宝玉有情有义。当黛玉嗔怪她多事时,她却道:
“我倒是一片真心为姑娘,替你愁了这几年了。无父母,无兄弟,谁是知冷知热的人?趁早儿老太太还明白硬朗的时节,作定了大事要紧……”
黛玉听着此话,又忧伤又感动,一夜无眠。
可以说,某种程度上,紫鹃就是林黛玉的知己,林黛玉于她,就如自己了解自己一般,这样的知己,林黛玉还有必要跟她强调自己是清白之身吗?实在没必要!
所以说,林黛玉临终前声明自己身子干净,看似很合乎情理,实际上却与林黛玉为人背道而驰。
而事实上,在后四十回的续书中,背道而驰者又何止这区区一处?只说林黛玉临终时,又是烧纸又是焚稿的,浑身散发着不甘和悔恨,可是我们别忘了,林黛玉是来报恩的呀,她的一生对贾宝玉都是理解和包容的,但凡有一点负面的情绪,那就不是报恩了;
再有那贾母,早先视黛玉为“心肝儿肉”,恨不得贾宝玉和林黛玉成天一起相处,在第八十回后,却变了另一副嘴脸,不仅厌烦了林黛玉,连她的死活也不管不顾了。
除了人物形象大变,续书中作者对许多人物的结局处理也很不尽人意:
譬如其将巧姐嫁给了一个有知识文化的财主儿子,而按前八十回给出的线索,她最终是嫁给了板儿,成了一名纺绩为生的“乡野村妇”;
又譬如他安排薛宝钗有了贾宝玉的遗腹子,将来贾家又“兰桂齐芳”,可贾宝玉自娶了薛宝钗后便因对林黛玉念念不忘,将薛宝钗冷落成一堆雪,薛宝钗又哪里来的遗腹子?再说就算是宝玉的孩子,那也不可能取名“桂”字,因为与族谱不符。
凡此种种,不消多记。说到底,续书者或是看懂了前八十回,但囿于当时的环境不得不违背原著的意思,或是根本没能体会原著作者的思想,才会犯这种错误吧。